我們常說 情理法 情理法
但是世界上用 情、理、法 為順序來治理的國家好像真的不多
例如新加坡就是個典型的「法、理」社會
以「法」為第一優先順位管制人民,其次才用「理」來衡量,卻從來不講「情」的
而又如美國就是「法、理、情」的社會
一樣優先考慮法跟理,但至少美國比起新加坡還算是個有「情」的社會
而台灣呢…
不用講
根本是「情、理」的社會
治理國家的第一優先順位是「情」,頂多遇到紛爭、犯罪或一些其他重大事件才考慮稍微
用點「理」來處理事情
根本毫無法度
那麼有哪些國家或地區真的是用「情、理、法」來治理國家的呢?
有沒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