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自願、不傷害他人下滿足性愛」 家長批

作者: gothshow (gothshow)   2018-01-24 14:09:55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電子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自願、不傷害他人下滿足性愛」 家長批教科書內容不當
: 3.完整新聞內文:
: 「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翰林出版的國中「健康與體育二
: 下」提到的性教育內容,讓家長團體不能認同,他們強調依刑法16歲以上性行為才是合法
: 的,有些教科書內容亂七八糟,教育部必須導正。
這段話的意思明明是說
未滿十六歲與他人性交為非法,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一樣非法
你是怎麼解讀成下面這段話的?
: 5.備註:
: 所以家長們是認為教科書的內容教非自願、傷害他人下滿足性愛比較適當嘍?
今天未滿十六歲,該教是
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
如果有人想要與你/妳發生性行為,要如何拒絕
如果被性侵,要如何留下證據
怎麼會是教你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
雙方自願還是不行阿幹
除了某團體在那邊吵的刑法227廢掉,不然這個年紀教性交衝三小
這裡該教的應該是怎麼打手槍不會破皮、不要塞怪東西進去不然拿不出來
你的解讀到底是三小?
還是說要家裡有年紀小的親人或小孩的,才要在意
家裡沒小孩的,就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阿?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1-24 14:11:00
你以為教了小孩就會照做喔?會不會太天真?兩小無猜懂?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01-24 14:14:00
所以沒有教保護自己嗎? 要看整本的內容吧這些團體最愛拿其中幾頁出來作文章 不然就是拿教師手冊這種給老師備課用的課本來批評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8-01-24 14:15:00
覺青認為上是推廣開放,家長認知上是教保護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1-24 14:17:00
你說不行只是停留在你的幻想 是實就是會發生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18-01-24 14:19:00
這篇正解某些團體一直在偷換觀念帶風向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8-01-24 14:20:00
拿法律來打實在很好笑44人眾又要來搞笑了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18-01-24 14:21:00
狂甲森77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1-24 14:22:00
所以要先教觀念阿 預防重於治療 懂嗎?古代也沒有法律 照你邏輯 那人類早就滅亡了 我們不存在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8-01-24 14:29:00
其實就算超過16歲,還是要不斷宣導如何保護自己及保全證據。還有,保護自己、自願性交與宣導相關法律責任都是可以同時教導的。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1-24 14:31:00
阿以為警察住家裡喔?小孩本來就弱勢以為葉問保護自己?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8-01-24 14:31:00
為了避免被審查,我先聲明,我堅持反對廢除刑法227的啊。性教育的教學是一回事,但同時也要保護青少年,不可以讓噁心的成年人染指他們。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18-01-24 14:34:00
沒辦法生出小孩的某些人 拼命想要動小孩的教育勿忘同志遊行提的廢除刑法227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8-01-24 14:41:00
噗,16歲以後再教怎麼做愛嗎?也不用教了啦學生早就在網路上學些有的沒的了哈哈。性教育本來就該提早教,讓學生學會利弊分析才是真正的學習好嗎?整天防堵一點用都沒有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8-01-24 14:43:00
超好笑 法律上未滿16叫性侵 結果課本在推廣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1-24 14:47:00
事情根本沒那麼簡單 小孩還要心理建設 要轉移社福單位不是叫叫你違法叫警察來就問題通通解決了好嗎?
作者: Frankshu (阿崑崑)   2018-01-24 15:25:00
不管法律怎麼規定,都會有人犯法呀。贊同16歲以下應該教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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