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電子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自願、不傷害他人下滿足性愛」 家長批教科書內容不當
: 3.完整新聞內文:
: 「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翰林出版的國中「健康與體育二
: 下」提到的性教育內容,讓家長團體不能認同,他們強調依刑法16歲以上性行為才是合法
: 的,有些教科書內容亂七八糟,教育部必須導正。
這段話的意思明明是說
未滿十六歲與他人性交為非法,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一樣非法
你是怎麼解讀成下面這段話的?
: 5.備註:
: 所以家長們是認為教科書的內容教非自願、傷害他人下滿足性愛比較適當嘍?
今天未滿十六歲,該教是
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
如果有人想要與你/妳發生性行為,要如何拒絕
如果被性侵,要如何留下證據
怎麼會是教你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
雙方自願還是不行阿幹
除了某團體在那邊吵的刑法227廢掉,不然這個年紀教性交衝三小
這裡該教的應該是怎麼打手槍不會破皮、不要塞怪東西進去不然拿不出來
你的解讀到底是三小?
還是說要家裡有年紀小的親人或小孩的,才要在意
家裡沒小孩的,就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