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刪
會踢來踢去的原因
因為公車要調監視器要行文
但是派出所沒辦法調
變成要從分局寫行文調監視器
可是分局又覺得單純遺失東西這個行文很沒有意義
加上公家單位的處理行政速度
等行文往來都一個月了
不然等到行文下來(中間等待過程又說警察吃案)
而且他坐的公車路線那麼長
找回來的機率本來就不高了
加上台北的警察都要被派去支援陳抗罰站、集會驅趕(主因)
在加上本來就要處理的工作(酒駕、臨檢、民眾報案、巡邏、交整以及行政上要的績效)
這樣零鎖的小事情佔據工作時間,要找手機本來就很難(關機也找不到發話訊號)
最後就不了了之了
受理歸受理 還是找不回來啊
除非有好心人撿去派出所
不然機率很低,受理開個案而已
報案三聯單可以給阿,就只是拿到一張發票而已,但不代表真的找的回來
通常外籍遊客找回來的,都只是少數幾件
然後寫好要發給記者來表示台灣友好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