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手機掉了…她被當皮球踢連跑5警局!

作者: k5172006 (小乖乖)   2018-01-24 14:44:19
原文刪
會踢來踢去的原因
因為公車要調監視器要行文
但是派出所沒辦法調
變成要從分局寫行文調監視器
可是分局又覺得單純遺失東西這個行文很沒有意義
加上公家單位的處理行政速度
等行文往來都一個月了
不然等到行文下來(中間等待過程又說警察吃案)
而且他坐的公車路線那麼長
找回來的機率本來就不高了
加上台北的警察都要被派去支援陳抗罰站、集會驅趕(主因)
在加上本來就要處理的工作(酒駕、臨檢、民眾報案、巡邏、交整以及行政上要的績效)
這樣零鎖的小事情佔據工作時間,要找手機本來就很難(關機也找不到發話訊號)
最後就不了了之了
受理歸受理 還是找不回來啊
除非有好心人撿去派出所
不然機率很低,受理開個案而已
報案三聯單可以給阿,就只是拿到一張發票而已,但不代表真的找的回來
通常外籍遊客找回來的,都只是少數幾件
然後寫好要發給記者來表示台灣友好的說法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8-01-24 14:45:00
你警察系?
作者: RCTPNOTAM (SINGLE RWY OPS)   2018-01-24 14:46:00
為什麼外國旅客就可以?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4:46:00
會感覺外籍有找到都嘛因為有找到的都有報出來啊,沒報的有多少誰知道啊
作者: WinShot   2018-01-24 14:47:00
新聞報出來的都很積極
作者: eateate04 (爽死啦)   2018-01-24 14:47:00
生存者偏差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4:47:00
而且我手機就掉了兩次,一次在新北一次在台南,都警察主動打回來的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8-01-24 14:49:00
其實我也掉過 警察很幫忙 看來不是警察人好就是我帥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8-01-24 14:49:00
警察系? 話說我掉過兩次,派出所都有打電話通知我找回來啦!因該是螢幕都碎裂的關係吧QQ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4:50:00
行文,國外遺失物品也要行文?*國外旅客我之前機車避震器報失竊,警察都叫我自己去問隔壁鄰居可不可以調監視器了,你跟我說什麼文你以為每間的公車業都這麼78要行文才給調所以警察有問業者嗎?我看你也不知道有沒有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5:00:00
樓上,警察叫你自己問隔壁鄰居,就是因為你私底下問成功的話他們就不用行文啦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5:00:00
橫跨?所以呢?你說對了,我私底下問就不用行文,所以他在跟我扯行文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5:02:00
而且,正規來說,警察要調監視器是要行文這個邏輯沒錯啊,我之前打工的地方我都看過幾次警察來文找我們家店長調閱監視器了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5:02:00
那他們有行文嗎?我猜是沒有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5:03:00
有 我有看到公文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5:03:00
然後我看這個原po應該不知道南機場離西門站多近吧!呵呵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5:06:00
所以原po的邏輯應該沒錯吧, 警局要調閱非警局自身的應該要行文, 你說的沒錯不是每家都要行文但行文才是正規作法, 而且也不能把別人給的方便當隨便呀~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5:07:00
所以我就問你呀!你知道警察有問業者嗎?公車上多少人然後呢?他問了沒有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8-01-24 15:08:00
說穿只要是台灣人掉東西報案是不可能找回的,除非你是權貴或是外國人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5:09:00
之前我朋友機車坐墊被撬, 且那時候跟別人有小爭執我就建議她先去備案, 那時候警察的監視器剛好被停車擋住,他也是建議我們跟樓下店家和對面的屋主私下調閱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5:09:00
講得好像你在現場一樣,這個遺失手機就是傻,直接報110,什麼轄區那是他們是去劃分的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5:10:00
f大, 不能這樣說吧, 警察要調閱應該要行文啊, 如果警
作者: richjf (jeff)   2018-01-24 15:11:00
車子掉了都找不回 除非你是部長的太太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5:11:00
察沒有公文跑去要會不會又被扭曲成耍特權?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5:13:00
他有經過所屬人的同意,有什麼濫用職權,如果今天強迫調閱才是
作者: imchinyin (lalala~)   2018-01-24 15:17:00
那請問警察在辦公為什麼可以不用公文就可以要檔案? 除非他脫下制服用一個路人的身分去拜託別人給他檔案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5:19:00
你們一直說要行文,是根據哪條法規Po給我長知識一下警察就算穿制服去,所屬人也可以拒絕呀!除非已經涉及到刑事案件了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8-01-24 15:21:00
調個監視器搞這麼麻煩 他馬的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5:21:00
你說你有收過行文,應該知道依照哪條法規吧!說給我長知識一下感謝https://goo.gl/aKzZQy熱騰騰的來了,同樣是公車上,同樣是萬華區你說行文要多久才能下來依據哪一條也多講一點貼一個yahoo知識+的文章上,結果翻不到法規嗎?呵呵https://goo.gl/eoDnQC警察職權行使法全部都在這裡,就是翻不到妳說的那條我想我找的應該比你在知識+找的有說服力多了哈囉,褲子被沖走,找的記得回覆我一下唷!找到呵呵,我跳針,從頭都是你在講行文,結果自己貼一個警察職權行使法出來然後完全找不到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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