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1-24 16:33:48※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自願、不傷害他人下滿足性愛」 家長批教科書內容不當
: 3.完整新聞內文:
: 「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翰林出版的國中「健康與體育二
: 下」提到的性教育內容,讓家長團體不能認同,他們強調依刑法16歲以上性行為才是合法
: 的,有些教科書內容亂七八糟,教育部必須導正。
: 此外,翰林出版的國中「健康與體育二下」出現「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情況下滿足自己
: 的性與愛」,泰宇出版的「健康與護理」出現「目前教育部同意,性別變更不必經由手術
: 摘除器官」,也讓家長難以認同。
發現這些家長也懂得進化也,
google了一下 「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
最早是在2016/12/20, 20餘名花蓮家長,去花蓮縣議會陳情時提出來的,
當時提出反對的理由是認為
內容欠缺「性忠貞」概念,並質疑「難道性忠貞已經是過去式了嗎?」
可能覺得這舊理由,說服不了什麼人,就改用16歲以上才合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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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上查到的資料: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220003764-260402
摘:家長團體當場拿出教科書教材,點名教科書內容對性愛的規範是
「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
認為內容欠缺「性忠貞」概念,並質疑「難道性忠貞已經是過去式了嗎?」,
童韋翰呼籲,性平教育時數,應提高情感教育比例,強調並非歧視同志,
而是希望孩子能接受客觀的教育內容。
ps.查了一下家長代表童韋翰
https://youtu.be/9QenqwEcmEc 很湊巧的是花蓮博愛浸信會的小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