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手機掉了…她被當皮球踢連跑5警局!

作者: parttime (PT)   2018-01-24 16:56:49

我也是遇到 刑事案件 報警 警察不理
去警察局之前 我上網查過 刑事案件 你只要堅持說要報案
老油條警察 就拿你沒辦法
結果 老油條就是老油條 我就說我堅持報案 一開始就嚇你說什麼謊報、誣告
我就一樣說我堅持要報案 老油條太屌了 他就說他沒辦法處理送客
幹~
我上網查自寫狀紙 直接跑去地檢署告 還跟檢察官講警察死不讓我報案
結果過兩天當初那警察 就打電話來道歉 然後一樣鬼扯一堆裝 傻說他不知道 幹~
※ 引述《westdoorcard (West)》之銘言:
: 手機掉了…她被當皮球踢連跑5警局!員警:不接爛攤子
: ▲女網友搭乘671號公車遺失手機。
: (更新:警方回應)
: 手機不見,連跑5間警局,才終於有警察願意受理案件!一名女網友在臉書PO文,表示她日前將手機掉在公車上,急得到警局報案,未料警察卻不停踢皮球,她到了第5間警局,無助地落下淚來,才終於有員警願意受理,她不禁質疑,為什麼新聞常報導,外國人在台灣掉東西,透過台灣警察幫忙很快就能尋回失物,她卻奔波了一整天,難道是她年紀不夠大、外表不夠兇狠?
: 一名快滿19歲的女網友今(23)日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廢公社」PO文表示,她去年12月12日晚上約10點,從台北市南機場公寓搭公車到西門站時,口袋中的手機不慎滑落出來,遺落在公車上,直到她轉搭捷運時才發現。因為她家裡經濟狀況不佳,那是她打工存了3年的錢好不容易買的手機,因此迫切地想要找回來。
: 運用網路的尋找手機功能,她確定手機被人撿走,因此她母親便打110報案,對方回說,任何派出所都能受理手機遺失的案件,隔天一早8點多,原PO剛好要到忠孝復興附近,因此便到敦化南路派出所報案。
: 不過員警的態度卻十分敷衍,還沒聽完原PO說話便打斷她,硬說手機就是在捷運裡掉的,開了一張受理案件登記表,就打發她離開。從學校下課後,原PO還是覺得不對,因此改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報案,門口的警察和她說,這是行政單位,請她到派出所報案,建議到漢中街派出所或博愛路派出所。
: 不料到了漢中街派出所,員警竟說原PO搭的是往北的公車,那是博愛路派出所的轄區,原PO因此摸摸鼻子,到了博愛路派出所,員警們討論了一下,竟將他們載到介壽路派出所,和那邊的員警說「這幾位小朋友要報案」,便自行離開。
: 介壽路派出所的員警終於協助原PO調閱監視器,並製作筆錄,原PO這才發現,
: 早上的敦南派出所根本沒有登記他們報案的資料。然而在做筆錄的過程中,竟有另一位員警要承辦員警不要接爛攤子,如果處理不好會被罵,一旁一兩位員警也跟著附和。
: 這時原PO的淚水終於潰堤,她質疑,110報案電話中,不是說任何一個派出所都可以報案嗎?
: 她哭著求員警幫忙,這名員警也允諾會處理,最後原PO雖然沒拿到三聯單,卻有拿到遺失證明。
: 報案結束後,已經晚上10點多,歷經一整天奔波,原PO筋疲力竭,疑惑地表示,常看見藝人或外國人,透過台灣警察幫忙,很快便找回失物,為什麼自己報案卻那麼困難?
: 她的母親也說,「如果今天是你的小孩,為了報案跑了5個派出所,甚至連飯都沒有吃,你難道不會心疼嗎?」原PO進一步表示,如果今天自己年紀大一點、看起來兇一點,是否就不會被當皮球踢來踢去?
: 網友紛紛表示,「好傻眼」、「手機掉,一般都是這樣的…警察大多不理」、「我之前手機遺失去報案也這樣,一進派出所說手機遺失要報案,員警本來親切的笑容順間變賽臉」。
: 對此,警方回應,敦化南路派出所員警於接獲報案後依規定完成受理遺失報案,並開立證明,已由該所副所長致電向當事民眾說明,避免誤會產生。
: https://m.news.ebc.net.tw/news.php?nid=96065
: 這種小事情警察不想處理吧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8-01-24 16:57:00
警察廢物啦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8-01-24 16:58:00
當初皮包被幹要報警 老油條也是一直勸退我 幹
作者: nung0410 (宇行)   2018-01-24 17:02:00
打110馬上就可以報,上面馬上關切...就算不同區也可以移
作者: fcuz120 (茂凱)   2018-01-24 17:15:00
如果警察一直推託的話 跟他說我要投訴你喔 有用嗎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7:20:00
你這種刑事案件他們不受理也滿屌的投訴不會沒有用,我之前一次投訴到督察室,署長信箱,市政府,局長信箱,效率整個變超快刑事案件還敢不受理,就直接投訴了
作者: nung0410 (宇行)   2018-01-24 17:28:00
寫狀紙檢查官也是想辦法推掉或硬凹轉民事..鬼倒法律...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01-24 17:29:00
看來下次去警察局最好帶秘錄器…
作者: feelfeel (廢文出版社實習生)   2018-01-24 17:31:00
警察最愛用誣告來勸退了,結果誣告要成立卻很困難
作者: nung0410 (宇行)   2018-01-24 17:35:00
警察最常用就是不是XX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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