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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滾出校園」 台大教授怒:教長若淪綠事務官應下台
2018-01-25 10:43
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哥大獨董,引發與台大校長遴選委員、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
興是否有利迴避衝突、未主動揭露資訊等爭議,民進黨、時代力量立院黨團要求教育部在
爭議未釐清前,不得進行後續聘任作業。此舉引發台大校長遴選委員集體憤慨,要求教育
部應依大學法,「讓政治滾出校園」,甚至有委員向部長潘文忠喊話,若沒有guts在立院
說明台大遴選校長一切合法,甘願淪為民進黨的「事務官」,就應該下台。
「你即使問我100次,答案也都一樣:那就是這次校長遴選,完全合法!」一名遴選委員說
出委員的共同心聲。
委員表示,管中閔當初擔任台灣大獨董,不但要向校方報備,台灣大也要公告這個重大資
訊,當時許多媒體也大幅報導,很多遴選委員也曉得,根本不是需要主動揭露的資訊,且
遴選辦法也沒規定要揭露。
針對蔡明興當副董、管中閔當獨董,遴選校長時有無利益迴避的問題,許多遴選委員也認
為根本不是問題,一方面是遴選辦法沒明定禁止,也因為獨立董事是要監視董事會的外部
董事,而非事事聽命副董的員工,何來利益迴避?
遴選委員認為,若依照這個邏輯,遴選委員不能有職員代表,因為這次有副校長張慶瑞參
選,兩者職務更有從屬關係;中研院長廖俊智也不能當遴選委員,因為副院長周美吟、中
研院士管中閔參選;當過電機、文學院等院長的其他參選人,系上、院裡的教職員是否都
不能當遴選委員,「不能這樣無限上綱」。
遴選委員強調,這次遴選管中閔,根本不管他有無當過獨董,而是看他的治校理念、學經
歷、面試及校務會議投票結果。既然一切合法,委員會也早已向教育部說明,教長潘文忠
就應該要有guts點,在立法院會公開說明「一切沒問題」,不應唯唯諾諾、畏首畏尾,不
斷發文要台大一再「釐清」沒問題的事。
大學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遴選委員呼籲立委、政治滾出校園,台大不容被欺侮,潘文忠若無法捍衛大學自主權
,就應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