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採購設備用不實發票 中正大學教授緩起訴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國立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宋姓教授,被控申請教育
部一項計畫設備補助經費後,指示莊姓女專案工作人員採購該計畫中經費補助項目已刪除
的冷氣機,莊女為了核銷,遂與某冷氣公司何姓女業務及配合廠商朱姓會計填製不實的會
計憑證,嘉義地檢署認為宋男等4人涉嫌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由於4人皆認罪,今(12
)日將4人緩起訴,但條件是各須向公庫繳交2萬元。
起訴書表示,宋男(61歲)於97年11月經中正大學向教育部申請98年度「建立台灣戰略暨
國際事務之教學與研究發展相關設備計畫」設備補助經費,擔任該計畫主持人,宋男於98
年申請變更計畫及展延結案日期,經教育部同意後,該計畫經費補助項目已刪除冷氣機。
惟宋男認為,有在教室裝設冷氣機需要,遂指示莊女以該計畫補助經費辦理教室空調設備
採購,莊因此接洽冷氣公司何姓業務員,購買日立牌冷氣機,但要求提供金額在10萬元以
下,品名為「第二攝影機」及「設備安裝及一年工程到府服務保固」供其核銷,以及與發
票內容相同的報價單。
該冷氣公司配合廠商朱姓會計便開立總計9萬8900元發票及與發票內容相同的報價單交予
莊女。莊女再將不實發票核銷,案經嘉義縣調查站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起訴指出,宋男等4人涉違反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宋男、莊女2人分別係中正大學戰略所所長及專案工作人員,為
了該所空調設備更新,而貪圖行政便捷,致罹刑章,且無中飽私囊情事,犯後均坦承犯行
,深表悔悟,因此給予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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