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紅館長遭告恐嚇、妨害名譽 警分局外宛

作者: sssh5566   2018-01-26 20:42:25
比較好奇,館長當天真的只有說這句話嗎?
雖然不太喜歡這位老愛炒新聞的朱學恆
但"你再打一次看看"
完全不構成恐嚇吧
不知道新聞有沒有斷章取義?
※ 引述《ymes060609 (和尚)》之銘言:
: 網紅館長遭告恐嚇、妨害名譽 警分局外宛如粉絲見面會
: 2018-01-26 20:20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即時報導
: 網路紅人「館長」陳之漢去年12月27日在直播中抽菸,遭年約20歲的陳姓網友糾正,館長
: 在直播中直接說「你再打一次試試看」,陳男因此不滿向館長提出恐嚇和妨害名譽告訴,
: 今晚將近8點,館長在律師陪同下抵達文山二分局製作筆錄。
: 館長今晚8點將到文山二分局製作筆錄消息在粉絲中流傳,晚間7點多警分局大門外陸續來
: 了不少粉絲,約有3、40人站在車道斜坡兩側,吹著寒風中等候館長,宛如粉絲見面會。
: 今晚律師先行到場,7時52分許,館長身穿一件螢光黃外套,搭車抵達分局,在一樓出示
: 證件後,搭電梯上樓至偵查隊製作筆錄。館長表示「別讓員警兄弟等」,製作筆錄後再接
: 受媒體訪問。
: https://goo.gl/mJLHCj
作者: end56 (終結56)   2018-01-26 20:46:00
直播罵早餐店老闆娘又說網友不要肉搜 噁心
作者: rodney92 (rodney)   2018-01-26 20:46:00
就是孬孬肥肉8+9而已啊!
作者: jujuhifive (JuJuhifive)   2018-01-26 20:52:00
整天刷存在感 煩不煩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8-01-26 21:02:00
只要你想告 隨便都能告 警察不受理就是吃案
作者: vicmeng (.-.. --- ...- .)   2018-01-26 21:33:00
看法官去判有無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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