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tmjaja (光)
2018-01-27 15:44:05ETtoyday新聞雲
17歲少女3個月百人斬! 同學男友仲介67次爽賺6.7萬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一名彭姓男子和鄧姓少女是男女朋友關係,明知女友同學小美(化名)未成年,竟共同基
於意圖營利,而出面媒介嫖客還負責接送,小美在短短不到3個月的時間,就密集接客67
次,加上她自己接客人數,已超過百人。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
制條例》,將彭男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
判決書提到,彭男和女友基於意圖營利而媒介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從前年3月至6月止
接續在網路聊天室中,與不特定人聊天以尋找欲進行性交易之男客,再用LINE與有意從事
性交易之男客約定時間、地點與性交易價格,小美則是搭乘計程車或由彭男騎乘機車接送
至旅館。
法官調查發現,小美每一日會將性交易所得金錢交予彭男結算,每次性交易彭男可抽得
1000元。直到同年6月警方在汽車旅館查獲小美從事性交易,加上有LINE通訊紀錄,全案
因此曝光。
判決書指出,彭男在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總計媒介64名男子,犯罪所得
共計為6.7萬 元,警方也逐一傳喚嫖客,最後因事證明確,法官認定他犯圖利使未滿十八
歲之人為性交易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併科1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27/1101711.htm#ixzz55Mv0Srv5
5.備註:
賺的錢不夠付罰金
作者:
rv0918 (Lee)
2018-01-27 15:45:00幹 17歲才那麼點價值哦.....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8-01-27 15:45:00操真兇
作者: tst6a822 (特斯特) 2018-01-27 15:45:00
過百人才六七萬也太血汗了吧
作者:
QBey (Q貝)
2018-01-27 15:46:00作者: gm0936 2018-01-27 15:46:00
男的推人進火坑很可惡 但是這女的有腦嗎?
作者:
wadeabc (潛水夫)
2018-01-27 15:46:00才六萬
作者: willschlafen (willschlafen) 2018-01-27 15:47:00
她自願的吧
作者:
knives 2018-01-27 15:49:00這叫爽賺?
作者:
L1ON (Fake)
2018-01-27 15:50:00...... 67次我還以為賺幾10萬了
算七萬好了,67次;幹一次才一千多,未成年..佛心價來的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8-01-27 15:52:006.7萬是男子抽成......
作者: yeap193 (阿葉) 2018-01-27 15:53:00
血汗勞工 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