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母分擔家計下海援交 17歲少女3個月「

作者: atp3306 (英式奶雞)   2018-01-27 23:19:30
為母分擔家計下海援交 17歲少女3個月「百人斬」
自由電子報
首次上稿 16:27更新時間 18:4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來自南投縣單親家庭的17歲少女「小芬(化名)」,前年初轉學到
苗栗縣,因家境清苦援交賺錢,她的同學鄧姓少女與彭姓男友竟媒介客源,每次抽佣1千元
,並用交易記錄威脅「除非找到人代替」,小芬不到3個月與64名嫖客進行67次性交易。苗
栗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處彭男3年10個月,鄧女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另,與小芬援交的64名嫖客,也得負刑事責任,最高7年徒刑。
檢警調查,彭男與鄧姓少女為男女朋友,彭男知道小芬與女友為同學,都為89年次,且知道
小芬因缺錢花用,有從事援交,少女也於另案中,自承於105年3月開始便從事上百件性交易

彭男見有利可圖,竟當起掮客,利用網路聊天室替小芬攬客,待「成交」,彭男再以LINE與
對方約定時間、地點與交易價碼後,請小芬搭計程車或由彭男騎機車載往摩鐵赴約。
判決書指出,小芬於105年3月25日起到6月23日,共與64名嫖客發生67次性交易,每次收費2
千或3千元,而彭男每次抽取1千元。
案經台南市永康警分局員警網路「巡邏」,於6月24日在汽車旅館發現未成年的小芬從事性
交易,並透過小芬手機LINE訊息,循線將彭男、鄧姓少女查獲。因案發地位於苗栗縣,永康
警分局於偵訊後,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起訴。
法官認為,彭男明知小芬未成年,心智及身體發育均尚未臻健全,對於性行為亦缺乏完全自
主判斷能力,卻媒介小芬與他人為性交易,不僅敗壞社會善良風俗,也嚴重影響小芬身心健
全發展,兼衡彭男於審理期間,始終全部坦承犯行, 判處彭男3年10個月,併科10萬元,並
追徵他6萬7千元不法所得。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許淑華說,少女為單親家庭,因求學到苗栗縣私校唸書,少
女不想讓媽媽經濟負擔太重,才從事援交,但受彭男控制,以公布交易記錄威脅少女,甚至
威脅對少女家人不利,使得少女無法抽身,「除非找人代替」。
苗栗縣警察局婦幼隊表示,少女於事發後,由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安置保護3個月後,法官考
量少女家庭功能健全,責付家長帶回,已返回南投縣老家,由南投縣政府社會處接續輔導,
目前也在南投縣繼續就學。
婦幼隊表示,這64名嫖客因與未滿18歲少女發生性行為,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也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台南市永康警分局,已將涉嫌與少女性交易的64人
,分由各縣市警察局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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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台男gg
作者: cena0605 (姜西拿)   2017-01-27 23:19:00
好可憐喔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18-01-27 23:20:00
叔叔來贊助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18-01-27 23:20:00
最好是抓得到啦~唬誰呀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8-01-27 23:21:00
行動申裝站
作者: ethan0419   2018-01-27 23:22:00
總覺得台灣會變的跟日本越來越像(某方面)
作者: phix (88)   2018-01-27 23:23:00
媒介抽那麼多 是不是人呀
作者: blue999 (FLY)   2018-01-27 23:24:00
JK茶 可遇不可求 極品
作者: tknetlll (xiao)   2018-01-27 23:26:00
基因庫
作者: henry8168 (番薯猴)   2018-01-27 23:31:00
有沒有化名都是小芬的八卦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8-01-27 23:51:00
每次收費2千或3千元? ~是不是人啊!禽獸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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