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很簡單
妳們想參選的職務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立法會議員
要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職人員
法律要求妳們
宣誓擁護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是基本的低標
如果沒有意願
擁護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
卻想參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政府辦理的公職選舉
被選務單位直接打槍不符資格
不是很正常嗎……?
民進黨雖然嘴巴喊臺獨
但出任公職時候
還是會做做樣子
宣誓服膺中華民國憲法 擁護中華民國
這些人做表面工夫都沒有
當初那幾位 在宣誓時候
自行增加或修改內容
比如有位把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故意念成
People's Refucking of China
被人抓包
再跳針說是英文口音問題
(這些人出事反應跟張廖XX同個等級)
帶種點就大方坦誠說就是要嗆聲
偷偷改字 被發現推說是口音問題
一看就是個孬孬
這當然被判定宣誓無效
被DQ根本不意外
不支持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妳香港人的自由
但是
既然不認同
就不要去參選中華人民共和國辦理的選舉
一定被DQ
香港又不是臺灣
讓整天高呼消滅中華民國的人
爽爽領中華民國政府給的18%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這方面是強硬多
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
選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
拿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薪水津貼~?
除了活該 UCCU
沒什麼好說
說起來
是香港人當初自己要50年不變
所以任何改革都是沒必要
50年不變 不是嗎
當初人大普選方案
也是香港泛民自己否決不要
妳們不要人大的普選方案
那就繼續維持選委會選特首啦
很好阿 50年不變
當初妳們自己要求不變
現在整天要香港做改變
先決定到底是要變還是不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