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1月27日23:09
2.完整新聞標題:
「屁股有溫熱感」捷運OL連忍兩次 女大生吼退癡漢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男子阿鴻今年中搭乘台北捷運板南線,見粉領族小寧(化名)穿
著短裙,曲線畢露,竟起了色心,用下體猛頂她的臀部,小寧隱忍不發,過了11天,阿鴻又
在同條捷運線看到小寧,有了上次的經驗,讓他有恃無恐,型度犯案,結束後不滿足,竟又
以同樣方式在同一節車廂騷擾女大生小綾(化名),小綾大聲喝止,小寧聽到後也勇敢站出
來指控,雖然阿鴻全盤否認,台北地院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110日,得易科罰金11萬
元。
今年4月28日早上8點左右,阿鴻利用捷運車廂擁擠機會,硬擠到小寧後方,用下體頂她的屁
股,小寧感到溫熱,移動屁股,未料對方也跟動,她不敢回頭,只敢透過車窗反射查看後方
,見阿鴻揹著包包,雙腿中央部位頂著她,一臉若無其事的模樣,令她不好意思制止。
11天過後,小寧搭車上班,同一時間、相同路線又感到「屁股有溫熱感」,再度透過車窗反
射觀看,驚見「同一男子」,嚇得她趕緊用包包遮住屁股。
阿鴻意猶未盡,另尋目標,「頂」起女大生小綾,小綾曾遭性騷擾,意識到屁股上的「溫熱
凸起物」是男性下體,馬上轉身大聲制止,小寧見狀也不再姑息,站出來指認,阿鴻否認犯
行,並趁列車靠站時逃離,事後警方循悠遊卡刷卡紀錄,將他緝捕到案。
阿鴻否認當捷運痴漢,但法官根據車廂監視器、刷卡紀錄、證人指證等因素綜合判斷,認定
兩女與阿鴻素昧平生,無故意誣陷的理由,判阿鴻有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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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2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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