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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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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兩年還在謠傳「林鳳營化工奶」 男網友遭判刑3月
3.完整新聞內文:
隔兩年還在謠傳「林鳳營化工奶」 男網友遭判刑3月
2018-01-28 19: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黃姓男子2016年底在「批踢踢實業坊」發文「原來林鳳營鮮乳是
加了許多『化學物質』的化工鮮奶」,味全公司認為商譽受損提告,由於距離2014年油品
事件爆發已時隔2年,味全也早已澄清林鳳營鮮乳沒有問題,台北地檢署遂依妨害名譽罪
起訴黃男。黃男移審法院後雖認罪,但未與味全和解,台北地院判刑3月,成為第一起因
散佈化工奶被判有罪的案件。
2014年間爆發頂新劣油事件,民眾也將矛頭指向頂新旗下味全的產品「林鳳營鮮乳」,網
路上紛紛出現各種化工奶的傳言,味全當時就有控告散布謠言的網友及雜誌負責人,但因
當時食安問題炒正熱,北檢認為屬於可受公評之事,統統處分不起訴;隔年頂新負責人魏
應充一審獲判無罪,民眾利用美式賣場退貨機制,發起「滅頂行動」買秒買退鮮奶,導致
味全嚴重虧損。
2016年間,黃男又在網路上發文「【笑話】愛林鳳營的看仔細了」,再次點名林鳳營鮮乳
加了許多化學物質,並稱「今晚上10:00,公視第13台已經查出來了」味全認為黃男散布
不實謠言,控告他妨害名譽。
黃男到案後承認發文,但辯稱轉載只是要提醒民眾注意,並非惡意誹謗。但從「財團法人
中央畜產會CAS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產品檢驗審查總表」、「103年度優良農產品查核及檢
驗計畫分析報告表」、「SGS食品實驗室-台北測試報告」等公開資料中,都可輕易確認林
鳳營鮮乳不是化工奶。
此外,距離劣油事件時隔2年,許多真相早已公開,公視也曾澄清無相關報導,黃男卻毫
不查證就直接貼文,北檢才會將他起訴。黃男到了法院雖改口認罪,但最終未與味全達成
和解,法官依妨害名譽罪判他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黃男事後未上訴,全案定讞,雙
方民事官司目前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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