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短裙男」逼車女騎士 推倒不成強襲下體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8-01-29 08:18:2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8年1月29日
2.完整新聞標題:
「短裙男」逼車女騎士 推倒不成強襲下體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桃園市饒姓男子2015年1月時,穿著白色短裙、騎車對一旁女騎士
強抓下體逃逸,落網後被桃園地院判處拘役55天,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指稱自己沒有摸到
女方,被逮後因為趕著回家、才承認犯行, 法官認為,饒男若非有意性騷擾,為何光天化
日穿女裝?認定他預謀犯案,駁回上訴。
被害女子證稱,當天下午1點多她騎機車行經一處大轉彎時,突然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白色
短裙的男子騎車逼近,還不斷推她手臂與肩膀,後來更趁機往她下體部位用力抓了一把後加
速逃逸,當時她的姊姊開車跟隨在後,行車記錄器拍到變態男猥褻她的過程,姊妹倆立即提
出證據向警方報案。
檢警依據被害女子姊姊提供的行車記錄器影像,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循線逮到涉案的饒
男,饒男當時坦承犯行。案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饒男一審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
役55天,得折算5萬5千元罰金。
然而,饒男不服提起上訴,改口稱自己沒有摸到女子,檢警訊問時只是隨口坦承,因為趕著
回家工作、顧小孩,才會認罪。
桃園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被害女子於檢警偵訊、審理時證詞一致,應無冒偽證罪風險謊稱
遭性騷擾的必要,且有行車記錄器、監視器畫面佐證,反倒是饒男先坦承一時衝動而靠近女
方動手,後來又改口沒有摸到對方,偵查中會承認是為了趕著回家隨便講講。
「若非有意性騷擾,為何光天化日穿女裝騎機車?」法官認為,饒男說詞反覆、不足採信,
所為是為了誤導被害人、躲避警方追查才變裝,根本是預謀犯案,駁回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72723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hstrxgfcg216 (sony)   2018-01-29 08:19:00
五樓戴綠帽
作者: henkyu (Yu)   2018-01-29 08:19:00
新北不ey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8-01-29 08:19:00
蓋再蓋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8-01-29 08:20:00
台男
作者: ouboo (痴人造夢)   2018-01-29 08:20:00
死變態
作者: newholucan (Be brave& Keep working)   2018-01-29 08:22:00
之前是為了趕回家隨便亂講講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