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風傳媒聲明:請柯市長尊重言論自由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8-01-30 07:39:54
你侵害我的言論自由
因為我的言論自由就是侵害別人權利
限期24小時刪文否則提告。
By 政論節目名嘴
——
這樣名嘴都會失業非常不好
※ 引述《TigerLily ()》之銘言:
: 有些賣國的也很喜歡用這招
: 一直胡說八道,顛倒是非後
: 然後就說自己有言論自由
: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問候他們祖宗18代
: 然後再用言論自由當擋箭牌阿
: 我是覺得應該修改言論自由的條件
: 言論自由應該是建立在不侵犯他人狀況下才能擁有
: 如果言論會導致別人受害的
: 就需要立法限制他們才對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8-01-30 07:40:00
我認識有種職業 平常仗著自己有言論免責權就亂嗆 結果自己被嗆時就刪留言封鎖還告人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18-01-30 07:42:00
風傳媒去告柯P不接電話好了
作者: turst (四番)   2018-01-30 08:43:00
只有科P能嗆人,別人嗆科P,就等著被粉圍剿!
作者: chiang512 (阿倫)   2018-01-30 08:56:00
樓上是想打預防針因為被嗆怕了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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