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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她告男友爸爸性侵 父子瞬間變表兄弟
出版時間:2018/01/30 10:04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6月邀約兒子的前女友一起去卡拉OK店喝酒唱歌,再到女方家發
生性關係,事後女子提告指稱當時酒醉遭劉男性侵。劉男辯稱當天曾問對方「是不是整天
都在誘惑我」、「願不願意做我的女人」,經女子同意才嘿咻,且卡拉OK店老闆也證稱,
當天女子喝點酒就起酒疹,他還幫忙買成藥「敏肝寧」,女子服用後就沒再喝酒,離開時
也無醉意,新北地檢署據此認定劉男罪證不足,昨將他不起訴。
不起訴指出,去年6月劉男(48歲)原本和兒子的前女友(19歲)相約到基隆夜市遊玩,
但因突然下雨,兩人便回土城住處附近的卡拉OK店唱歌、喝酒,隨後一起到女方家發生性
關係,事後女子提告指控劉男趁她酒醉時性侵她。
劉男到案否認性侵女子,辯稱和對方是朋友關係,之前也曾單獨出去吃過幾次飯,當天送
女子回家後繼續聊天,他問對方是不是整天都在誘惑他?女子說:「是」,他才再問對方
是否願意做他的女人?女子也回答:「好」,兩人才發生性關係。
卡拉OK店的老闆也證稱,當晚女子喝了2杯啤酒就起酒疹,他還叫店員幫忙買成藥「敏肝
寧」給女子服用,之後女子沒再喝酒,只喝茶,約3個小時之後兩人離開店裡,當時女子
看起來精神狀態很好。
此外,提告女子的閨密也證稱,女子曾說她答應做劉男的女人,且和劉男發生關係,還說
她因為和男友分手很難過,才和劉男出門散心,但她把劉男視為長輩,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女子當下精神狀況應沒酒醉,而劉男也確有得到女子同意才發生關
係,因此將劉男不起訴。(葉晴煦/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