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房地問題 由來以久
倒也未必一定跟回不回歸有關係
主要問題
還是在香港政府財政基礎跟稅制有關係
早在港英時代
就致力香港財政自給自足
財政要自給
收入來源就要來自香港本身
香港本身資源很有限
於是對香港政府來說
最重要地資源 就是有限的土地空間
香港是自由港 沒有關稅
為營造有利經商環境
香港對企業課徵所得稅率很低
香港也沒有遺產稅等富人稅
香港政府的財政收入 就非常仰賴房地產
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https://read01.com/Ny6d7za.html#.WnAY3Ml-XqB
也可以上香港立法會查閱資料
港府財政收入情況細目都要對立法會公開
粗略來算
香港政府財政收入差不多一半要靠房地產
這等於是這個政府運作的基礎
港府從19世紀開埠以來
本身就是香港最大地產商
平抑房價地價 打擊地產商
對香港政府完全是搬石頭砸自己腳
土地相關收入佔港府財政收入一半
一旦下跌對財政是直接性災難
香港持續要發展 人口在增加
有限土地不斷填海開發投資建設
香港有著世界驚人的房價地價
也就不足為奇
香港人最大的負擔都在房地產
其他像所得稅
基本是有錢人在繳
年收入100萬港幣以上的港人
只佔納稅人口的8.1%
但貢獻72.7%的所得稅
臺灣的財政基礎跟香港大不同
我們不像香港這麼極度仰賴土地收入維持財政
要出現香港這麼畸形情況很難
其實香港本來有一次很好改革機會
就是97回歸
藉改朝換代
把前朝留下來財政制度基礎
做一次調整改革 擺脫束縛
但很不幸 一句要維持原來制度50年不變
香港這方面改革只能停擺
任由房地產像毒品一樣
明知道它的副作用問題很大
但戒不掉對它的依賴
只能等2047年期限到我猜
另外香港的土地問題
又可以分成
港島&九龍半島 跟 新界 兩部分來談
港英時代
前者是通過不平等條約割讓得來
英方擁有主權(所有權)跟治權(經營管理權)
後者是同中國租借來
英方只擁有實際治權 而沒有主權
英方當時主張認同 新界主權屬於中國
港府對港九土地掌握比較完整確實
在操作開發上比較簡單
新界就比較複雜
由於港英只有治權
新界土地基本掌握原居民手上
雙邊在土地產權&利益交涉上 有很多衝突
1960年代後期以前
港府對開發投資新界 是興致缺缺
新界更多作用
是當中國大陸跟港九間的緩衝屏障
後來人口負荷問題 要開發新市鎮
必須動用很多新界土地
又同新界居民進行交涉
為拉攏居民支持
港府給新界原居民一些優惠福利
比如原居民成年男性
一生有一次可以不繳地價稅的情況
興建樓地板面積不超過7000呎的房屋
最多蓋3層樓
俗稱丁屋權
又因為牽涉土地投資開發合約 通常約期很長
就有跨越97大限的法律效力問題
又變得港府必須跟北京方面交涉
像香港基本法
還有幾條明文保障新界原居民的特殊福利
如果研究香港歷史跟基本制度
就知道香港房地問題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至於為什麼港英時民怨好像不比現在?
香港最勇於抗爭那群
在67抗暴中都被英方鎮壓掉
風平浪靜一世代
而且早年居民
對居住環境品質要求及承受能力
都跟現在人不同
尤其很多經歷戰亂逃難的那代
有個安定的落腳處 已經滿足
沒什麼好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