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PanaS0Nic (騙納索零客)》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宣判 素人參審判較輕
: 時間: Wed Jan 31 10:14:09 2018
: : 經過合議庭評議,國民法官以五票對一票,認定本件不構成殺人未遂罪,另再討論是否
成
: : 立傷害罪,則獲一致同意;晚間近九點,合議庭宣判,由於王大明的犯行同時成立傷害
罪
: ^^^^^^^^^^
: : 與違反保護令罪,從一重依違反保護令罪,判刑2年6月,可上訴。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58787
: : 備註:
:
: 沒記錯的話
:
: 這個模擬庭是從昨天早上九點開始的
:
: 最後到晚上九點宣判
:
: 整整十二個小時
:
: 這還只是一個殺人未遂跟傷害之間的相對輕罪
:
: 如果是更重大的犯罪,案情更複雜
:
: 到底有多少人有這麼多時間跟精力參與整個審判過程?
:
: 舉例來說,一個案子三個月審理+宣判已經是神速了
:
: 但是有多少公司能接受員工有三個月的時間不定期參與審判
:
: 即使立法要求公司不能對這些參與審判的員工有任何歧視或不利好了
:
: 可是台灣的公司嘛......我相信都很守法的啾咪
:
: 還是覺得這個制度立意良善但實際上來說,嗯嗯
:
認真回一下
司法院的這個參審制
跟傳統的訴訟中不一樣
前面有一些證據開示,書狀交換的程序
而且對於未遵期提出有一些失權的規定
還有簡化重要針點的程序
簡化傳統開庭的的勞心勞力
讓國民法官聚焦重要爭點
所以目前是要連續開庭,一兩天內把他開完
應該不會讓妳拖三個月
另外複雜案件是不適用參審制的
建議看完草案再來批評比較好
八卦是,檢察官跟法官目前對於這套制度
要怎麼羈押犯人,怎麼接押
其實還有一些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