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點:
(1)大同區斯文里都更三期預計五月動工
(2)永春都更案1月26日已經實施生效
(3)北市府發佈修正獎勵容積評定標準
來源: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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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發布修正獎勵容積評定標準暨永春都更及斯文里公辦都更案之進度】
今(31)市府召開修正發布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1容積獎勵審議制度變革及永春都更與斯文
里公辦都更進度說明記者會,臺北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自94年發布以來,13年第一次正式
轉變,公告都市更新F5-1建築容積獎勵從過去的「審議制」調整為「行政審查制」,而這
將是臺北市都市更新是一大躍進。
現行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評定基準中各項獎勵容積皆有明確之計算公式,惟F5-1之獎勵額度
沒有明確計算標準,在經過去年一整年的努力以及三次改革都更效能論壇的意識凝聚,特
別是公會與業界給予本府在都更推動實務執行之建議,終於在今日本府正式公布F5-1修法
完成的內容,未來將明訂△F5-1的容積獎勵核給之標準及額度計算方式,提升都市更新案
穩定度與可預測度,將可大幅提升都更審議效能,加速本市的都市更新推動。
此外,除了容積獎勵有新制度外,永春都更案及斯文里公辦都更案均有重大進展,永春都
更案自106年7月20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上訴駁回後,市府隨即組成府級專案小組會議
協助處理爭議,市府花費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已完成審議並在107年1月26日核定實施生效,
實施者已於107年1月29日申請建造執照,目前本府也積極協助本案重新核定期能於農曆年
前,重新取得建照並行復工,讓原住戶們能早日返家。
至於大同區斯文里三期公辦都更案部分,自105年2月2日駐地工作站開張後,市府同仁辦
理了近80場的公開說明及溝通會議,並於106年9月22日正式報核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
計畫,107年1月29日完成聽證,後續將提送都市更新審議會審議。而我必須強調的是,斯
文里三期不只是公辦都更的興建工程,更是一個社會工程,過程當中市府都更處與都更中
心發動了上千次的家戶拜訪,妥予的照顧目前掌握各個需中繼安置弱勢住戶,細心的提供
多樣性的中繼安置服務,而本案預計今年(107)5月中可以拆除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