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小魯涉世未深 不太懂有關勞基法的問題
所以有請八卦版的鄉民來解答
前陣子小魯的爸爸在上班的途中出了車禍
因為家父的職務算是輕鬆而且在公司來說算有點重要的
原本醫師的建議是要休養一年才去上班比較好
因為主管的壓力 就被催促著要去上班
後來家父也只有僅僅休養半年就倉促去上班
沒想到去上班後才發現主管把自己的人安排到家父的職缺
家父被替換成非常辛苦的勞力型工作(原本是坐辦公室的)
家父覺得忿忿不平 但是為了生活又無法多說什麼
後來做了一陣子才聽說 因為在勞工因職災受傷期間
公司是要負擔原本薪資的一定比例 所以主管為了省這些錢
一直對家父施加壓力 每天打電話來要趕快回來上班不然就怎樣怎樣
家父起初沒想這麼多 後來因為工作的環境實在太差
就有點無法忍受了 今日家父跑去找主管理論 為何要無正當理由
替換家父的職缺 主管說:因為你前陣子出車禍 怕你身體健康影響啊
原本的職缺是對公司很重要的 呃 不是你打電話一直叫人回來上班的?
你只是為了安插自己的人所以講這些幹話粉飾太平吧
然後主管就烙下狠話 不要做就做到這幾天就好了啊 隨便你
我想請問大家的是 主管這樣算有點詐術的性質來迫使我爸回來上班
回來後又隨意調動我爸的職務 這樣合法嗎?
另外我有什麼辦法可以救濟的 請大家幫幫我
另外這間公司是大型集團旗下子公司啦 在大公司也這麼沒制度?
還是過台中以南真的沒有勞基法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