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Fang: 照片不見了?02/01 12:24
真的欸 照片不見了 https://i.imgur.com/jhojBQe.jpg
是1996年霸凌我的劉豫龍看到這篇文章去提出刪除的要求嗎
漳和國中霸凌我三年劉豫龍之後會來找8+9砍死我嗎
我在這邊發表不自殺聲明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除了漳和國中的霸凌三年的陰影外
還算樂觀開朗,身體健康,
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性水域
2.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
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 引述《guohuo (在漳和國中被霸凌三年)》之銘言:
: 我在1996年9月進入就讀台北縣中和市縣立漳和國中
: 然後就被一個1年5班23號叫做劉豫龍的霸凌三年
: 這是劉豫龍讀台北縣立中和國小6年10班的照片
: https://i.imgur.com/jhojBQe.jpg
: 劉豫龍多次霸凌我
: EX:校內打斷我的鼻樑 把我眼睛打成貓熊眼 在體育課跑步的時候推倒我
: 校外在廣福路 中山路二段 中和路 連城路的巷子角落打我
: 最後還跟我借了整套超任+磁碟機+FF7攻略本 沒還
: 這人在漳和國中的行徑是不是太過份了 霸凌我三年 三年欸!
: 劉豫龍在讀台北縣立中和國小的時候有沒有霸凌同學
: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