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2台女 4新加坡人二審仍獲緩刑

作者: wild2012 (世界末日)   2018-02-01 18:27:11
心得寫在前面
什麼才是恐龍法官?
先看這三條強姦罪
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2 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第 225 條 (乘機性交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低都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官是憑甚麼判緩刑? 品學兼優嗎? XDD
又不是女的先做了甚麼傷害你的事情,你才義憤填膺的強姦她
再來緩刑的要件,緩刑係法院對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思不就是說 要先被判二年以下,才能緩刑
其他甚麼道歉賠錢之類的,都是緩刑的次要條件並不是主要條件
現在法官是怎樣?倒果為因了嗎? 根本邏輯顛倒了阿!
因為和解了,所以輕判2年以下,再緩刑
應該是先判2年以下,有和解,才能判緩刑吧
到底是搞甚麼鬼?
還是天大地大都沒有你法官大?
接著看看乘機性交罪的定義
女的既沒有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也沒有不能或不知抗拒
甚至還很理智的說"不要傷害他朋友"
那以後大家都這樣幹了阿,只要她喝了酒,
不管她喝多喝少,就說她喝醉了
然後你再拿出課本或GOOGLE給她看,遇到強姦該怎麼辦?
其中一定有一條是為了不讓身體受到更大的傷害,要她配合你
那麼你就拿到免死金牌啦
那當有一大群人都想幹她的時候,怎麼辦?
就一個一個排隊進門,記得反手關門,再加上她的配合
只要她有任何主動配合你幹她,在法官看來不就都是合意的了?
這個法官真的很棒,法律條文都沒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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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2台女 4新加坡人二審仍獲緩刑 2018/02/01 11:36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802010097-1.aspx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劉瑋城等4名新加坡籍男子,邀約2名台灣女子飲酒,趁2女
酒醉分別性侵得逞。高院今天維持一審罪刑,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人1年8月至1年11月不等
徒刑,並宣告緩刑。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劉瑋城(LAU WEI SENG)判刑1年11月、緩刑5年,王琨駿(
ONG KUN JUN BRYAN)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陳俊穎(TAN JUAN YIN)判刑1年9月、緩
刑4年,林煒軒(LIM WEI XUAN﹚判刑1年8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均交付保護管束,全案
仍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提到,2名被害女子心理受創,需要接受心理諮商及精神科協助,但
劉瑋城等4人已與2名女子達成和解,並全數支付賠償金,被害人也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不
再追究,並為被告請求緩刑。
新聞稿指出,劉瑋城民國105年8月來台就讀大學,王琨駿、陳俊穎、林煒軒同年12月來台
與劉相約自助旅行,4人投宿台北市大同區一處民宿。
劉瑋城105年12月10日在夜店結識一名女子,雙方互留LINE聯絡方式,翌日晚間劉邀約女
子至民宿飲酒聊天,女子與另名女友人一起赴約,與劉等4男玩骰子遊戲,以飲酒為懲罰
2名女子因不勝酒力醉倒在客廳沙發上,劉瑋城等4人見有機可乘,分別性侵2女得逞。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酌,被告4人均為大學生,犯罪手段尚屬平和、坦承犯行、多次當庭
道歉,相較其他乘機性交案件情節較輕,有足堪憫恕之處,若處以法定最低刑度有期徒刑
3年仍嫌過重,客觀上足以引起社會一般人同情,另審酌被告出國不思維護母國形象,藉
酒放縱私慾、造成被害女子心理嚴重受創等情狀量刑。
全案僅有檢察官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上訴無理由,今天判決駁回。
(編輯:李錫璋)1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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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真他妹的好笑,要強姦對方先給她吃棒棒糖、釣釣金魚、按按摩好了
手段何止平和,簡直是超溫柔的大葛格呢!
法官居然覺得有人同情???
噁心、噁心、真是太噁心了
作者: a04775 (a04775)   2017-02-01 18:27:00
喜歡你溫暖的文字 洋溢著滿滿的幸福:)
作者: derrick1220 (derrick)   2018-02-01 18:28:00
新加坡人一定可教化
作者: Anvec (鄉民)   2018-02-01 18:28:00
這法官太誇張了吧.... 還是因為已經和解了
作者: yun54272 (Shr Chang)   2018-02-01 18:28:00
盾牌防刀劍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8-02-01 18:30:00
吃棒棒 沒有糖
作者: Edco (chen)   2018-02-01 18:31:00
已經和解 且被害人也求法官能判緩刑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8-02-01 18:31:00
母豬說我願意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8-02-01 18:31:00
是那個幹我就好別動我朋友 結果被肛那個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02-01 18:31:00
浪漫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8-02-01 18:32:00
我不懂台灣人 林奕含可以搞得那麼大 這種事連個媒體追蹤
作者: azt911231 (絲絲愛妳ㄛ~♥ )   2018-02-01 18:33:00
同樣的事發生在新加坡犯人一定會被鞭到脫肛
作者: horseface (馬臉)   2018-02-01 18:33:00
法官就是很容易同情犯人,死左膠
作者: Ruid (這人生,煙花一場)   2018-02-01 18:33:00
台女願意那有什麼辨法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8-02-01 18:33:00
都沒興趣 台灣人標準太奇怪了
作者: azt911231 (絲絲愛妳ㄛ~♥ )   2018-02-01 18:34:00
台灣真的是垃圾國家 印度kibe化了,任何國家的人都可以來台灣隨意強姦女人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8-02-01 18:34:00
先寫小說再來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8-02-01 18:35:00
因為台灣人只對小說有興趣吧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8-02-01 18:35:00
我不會祈禱上帝給我女人 我會去姦一個然後懺悔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8-02-01 18:35:00
法官超越法律
作者: data1728 (陳阿兔..^^)   2018-02-01 18:37:00
母豬
作者: shutout5566 (5566給我閉嘴!!打個電話 )   2018-02-01 18:39:00
還沒判的時候就和解 所以有59的適用啊台灣審判的時間都拖那麼長 要在判決前和解很容易吧
作者: chinafree (被洗腦的支那人)   2018-02-01 18:40:00
宗瑞:…again?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8-02-01 18:42:00
台灣一堆與社會脫節的恐龍法官
作者: minicoke (GGcola)   2018-02-01 18:44:00
台灣法官 爽怎麼判都行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2-01 18:45:00
量刑當然會考慮有沒有和解啊 都判下去怎麼緩刑?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2-01 18:46:00
侵害個人法益 個人不計較還求情 你先問被害人吧....
作者: Gief ( )   2018-02-01 18:46:00
台灣名產 恐龍法官
作者: FUNYUN (YUNYUN)   2018-02-01 18:51:00
原來是被害人請求緩刑....對法官的判決沒話說了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2-01 18:56:00
再補充一下 被告沒沒有施用強制力好嗎? 被害人是因為喝醉
作者: shutout5566 (5566給我閉嘴!!打個電話 )   2018-02-01 18:57:00
倒果為因的是你吧 就還沒判決趕快和解 你是要怎麼判決緩刑再和解啦XDDDD
作者: DWR (羅傑)   2018-02-01 19:08:00
犯罪把人抓去關或者其他懲處又不是只因為被害人 還有的是因為放這種人在外面對社會本身就是一種危害 怎麼一堆人平常對性侵犯被放出來都很憤慨 結果對這種不用關的反倒可以接受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8-02-01 19:15:00
被害人要求法官緩刑,這樣很正常吧當事人都表示ok了,你外人在旁邊緊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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