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o226 (肺癆打臉王)》之銘言:
: ※ 引述《ps124125288 (ptt)》之銘言:
: : 這個新聞好玩的地方是
: : 法官跟檢察官都是經過同樣的司法考試進來的
: : 地位上算是平等的
: : 只不過兩個人一個負責審判,一個負責偵查犯罪
: : 雖然說法官的主場是法院,檢察官的主場是檢察署
: : 但是法官在自己主場當場下令逮捕檢察官
: : 還是一件很誇張的司法界笑話就是了
: 台灣司法本來就是笑話
: 檢察官當庭辱罵罵被告=== >沒事 一天又平安度過了
: 法官當庭逮捕 原告=== >沒事 一天又平安度過惹
: 但今天是
: 檢察官當庭辱罵法官 法官當庭逮捕檢察官
: ==>有事惹 兩邊都氣pupu
: https://youtu.be/1ZhB8hSz3LQ
: 檢察官 濫用司法 恐嚇 國罵 逼迫 精神虐待 審問被告
: https://youtu.be/Zh8kt4kShJI?t=3m43s
: 檢察官:是不是壞人,我說的算啦!(台語)
: 如今司改,砍了多少不適任的法官 檢察官?
: 答案:0
平常法官罵被告「你腦袋不清楚」或是更狠的話都有
是否蒞庭檢察官也可以依照公然侮辱現行犯逮捕法官?
標準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檢察官開庭仗著偵查不公開辱罵被告髒話,事後也只有被監察院記過,
也沒有被逮捕,根本就是兩套標準。
再說公然侮辱現行犯根本沒有人在逮捕,不然任何人只要吵架都可以依照現行犯互相逮捕
逮捕犯人是要保全證據,公然侮辱這個有什麼好逮捕,到底是要保全什麼證據?
等一下法匠又要7pupu來護航了........
為什麼民眾不相信司法就是這樣,兩套標準,法律都是任法匠解釋,
連蘇建和案這麼慘,法匠都還可以傾巢而出說法官沒有判錯,
還對蘇建和一干苦主人身攻擊,真的要在法官腿上寫一個慘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