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勞團批14休4 何謂「狀況特殊」? 定義模糊
3.完整新聞內文:
勞動部昨公布卅八行業可在指定情況下連續上班十二天,幾乎所有製造業全納入,勞工團
體質疑,「整部勞基法廢了」,高達四成七共十八個行業在「辦理非經常性活動或會議」
、「非可預期或緊急需求」時鬆綁七休一,但定義模糊,學者與勞團都建議,勞動部應說
明清楚。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這次預告鬆綁七休一行業,幾乎把所有製造業全塞
進鬆綁保護傘下,還納入特殊狀況、不可預期性的需求可適用十四休四,幾乎等於「把整
部勞基法都廢掉」。
孫友聯說,鬆綁七休一、縮短輪班間隔不只勞工受害,還可能引發社會安全疑慮,以交通
事業為例,當過年過節搭乘旺季時,基於交通安全,規範應更加嚴格,工時反而鬆綁,他
反問:「難道旅客、過路人要自求多福嗎?」這完全背離工時保護的根本要義。
孫友聯還提到,勞動部這次的預告中,所謂「狀況特殊」、「非可預期或緊急性需求」定
義含糊、不明確,將來勞檢人員進到工廠後,如何勞檢會出現問題,不但恐造成地方政府
無所適從,也會因「決堤效應」,使得特殊狀況變成通則。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也說,他支持特殊狀況才能鬆綁指定行業適用十四休四
。但什麼是特殊狀況,目前定義太過模糊,勞動部接下來應說明清楚。勞動部應確保這是
經適用行業勞資雙方共同討論訂定出來,而非只經過工商團體等代表所訂定出的政策。
對此,勞動部說明,非可預期或緊急狀況,都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並非淡旺季
,必須是不可預期的特殊情況」,舉例來說,若製造業遇到機器故障須維修,或者訂單無
預警不符合企業需求,就屬於非預期狀況,資方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就可連續上
班長達十二天。針對外界質疑定義模糊,勞動部將在預告期間收集意見,研擬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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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1311/296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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