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s3366 (慢跑鞋)》之銘言:
以前傻傻的借過兩次
一次借國中以來的朋友 他藉口好像是要考導遊但是不敢跟媽媽說
所以借了八千
好像拖了2年還完 還完後就不跟我聯絡了嗚嗚
另一次是PTT的陌生人
好像在汪梯看到掉了錢包的求助文,
所以就搭上計程車跑到三重幫忙他回中壢
然後我幫忙墊了兩千的計程車錢,她再開口跟我借了一千
我也借了
後來有一封信說謝謝我幫忙 以後會還錢
那個帳號就沒跟我聯繫惹 已經過六年惹吧
( ° ω° )
: 人家說:借錢給人,要有心理準備
: 就當錢丟到水裡了。
: 1.我的一個同事,才認識一個禮拜
: 他就說沒有錢交學費,要我借七千給他
: 相當於當年打工半個月的薪水
: 跟對方還不是很熟悉就借這麼多
: 也沒有立借據,到時候對方不承認也沒關係
: 2.我另一個朋友問有沒有帶錢??
: 我就說有,要我借他
: 他拿錢去買煙,然後就再也沒有還我
: 『借錢』這個行為,真的這麼理直氣壯嗎??
: 你借過朋友,『最多』多少錢??
: 而且他假裝失憶沒有還你呢?!
: 或者給你搞失蹤,找不到人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