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才,平常有在寫Blog,流量很小,平常也沒啥人
最近可能有跟風到一些時事,所以多了一些人,但平常還是很少
Anyway...
想問在自己的Blog上寫食記
寫「難吃」這種主觀字眼會被告嗎?
我知道如果額外多寫一些「像餿水」、「臭酸」之類的可能會被告
但是「難吃」、「不好吃」、「下物不會再來了」
這種話也會被告嗎?
我自己也查了一些新聞,發現還真的有一些部落客給負評就被告
店家只要用某篇文章影響商譽,客人減少
就可以告公然侮辱?毀謗?影響商譽?
所以態度不好?CP值不高?難吃?這種主觀東西都不能寫?
客觀的只能寫菜色有什麼?食記永遠只能寫好吃的?
那Google評論呢?,那些給1星的不就要被告到死?
有人有相關的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