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書記官在fb上勸大家
如果工作很多做不完
然後加班時數又加到上限了該怎麼辦?
那就不要做啊
反正沒人能拿我怎樣
頂多考績乙等
反正我加班時數到上限不能加班了
那我就沒必要做了
我工作沒做完最後倒霉的也是法官
不是我 不關我的事
https://goo.gl/fJtcSq
#靠北書記官195
我座位附近有審查庭助理及書記官
這幾位加班「每天」加班到10點甚至更晚,假日也要加班
我常常跟他們說,回家啊,不要加班了。每個人都是用哀怨的口氣說「做不完啊」。
說真的
做不完,又怎樣?
頂多傳票發不出去、就審期間不足、已結未走卷數字爆表
然後呢?
工作是國家的。
權益有損失是當事人的。
只有身體跟時間才是自己的。
國家沒有給足夠的人力,不代表現職者需要無條件奉獻。
上班時間認真做,下班準時下班(或是加班時數報滿就好),無愧於良心即可,國家沒有
對你很好,也沒有給你很多錢,不用一直無償加班。
做不完,大不了法官釘、官、科長釘
然後呢?
兩手一攤,不滿意,換人啊,最多給你一個乙。
反正按照公家機關的尿性,要是他覺得你做不來而把你換掉,一定會把你換到一個輕鬆的
位置。
檢討職位內容的合理性什麼的,上面才不管那麼多。
認真做,還是做不完
最多給你一個甲
半個月的薪水換算多奉獻的時數,時薪算下來比60元的值班費還不如。
不說了
改天繼續來勸他們早點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