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niShima (鬼島之鬼)》之銘言:
: 公民權是賦予對國家盡相應義務的人該有的權利
: 反之沒有公民身分,只能受人庇護的人,就只有國民權力
: 可是怎麼社會上反而常見一堆沒當兵的笑人去當兵是浪費人生?
: 而這些人居然還可以跟那些有盡公民義務的人平起平坐,不是很奇怪嗎?
: 如果法律定義只有服兵役者才能取得公民權利,這樣的社會會比較公平嗎?
: 世界上有沒有國家是真的有這樣的制度的?
幾百年前的歐洲部分國家就是如此,沒有
服兵役的人的公民權不完整。
其實應該規定沒有服兵役的人不能當
公職,當立法委員,當總統。
其實很簡單,你相信一個拒絕為國服役的
人嘴裡的愛國忠誠等話嗎?一個不願意
保衛國家的人,你相信他是愛國的嗎?
不會戰爭時第一個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