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能搞到被告就嘉獎你」?!警政署公函引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18-02-06 14:31:49
※ 引述《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之銘言:
: 「能搞到被告就嘉獎你」?!警政署公函引熱議
事情是這樣的
首先 不按程序或者做事方法有爭議的警察不少
同時 刁民也不少
所以 警察被投訴真的是家常便飯 不管合理不合理
所以 如果警察在被投訴的過程中 能證明(有秘錄器可以用)
或者不能證明自己服務程序和態度合情合理合法
自然會得到因應的嘉獎或者懲戒
目前還沒有人聽到友人利用相關規定洗嘉獎啦
你知道不管是誰被投訴 寫報告 跟長官解釋 也是很麻煩的事情
作者: sinotrade (YAP)   2018-02-06 14:35:00
希望自己長官挺,又不希望別人長官挺部屬的心情?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2-06 14:41:00
台灣就沒有法理了嗎?不管對不對都要挺?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8-02-06 14:42:00
嘉獎來自於被刁民魯洨的補償吧 這樣轉換就清楚多了不然遇到立委助理就怕事怕投訴 那還養警察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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