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兩部影片雙方的說法。
按照我的邏輯推斷,
第一點
如果像英雄所說,是要找一個遊玩的夥伴,包吃加上給點小錢幫忙。
為什麼英雄的影片要提到「那怎麼會有員工睡覺睡到比老闆晚的問題」
既然都說是像朋友一樣,人家能配合就配合,不能就算了不是很正常?
所以按照邏輯推斷這很明顯的是一個主顧關係,所以產生以下第二點的問題。
第二點
英雄的回應影片裡面很明顯的提到了他對待員工不薄這件事情。
一個每日出片的youtuber,他的助手一天要花多少時間幫忙攝影和後製特效?
一天三到五小時應該有吧?
(我不是當事人我不清楚)
30天,一天五個小時,一共150個小時。
月薪一萬元加餐費,怎麼樣算都不到勞基法的最低時薪。
影片裡面還講說坐車去目的地時間不算工時,我看到這種自清影片整個都傻眼了,怎麼一
個人會如此的沒有常識到這種地步打自己的臉。
這跟台南的惡質慣老闆有什麼不同?
難道連台南的youtuber,也有著台南慣老闆的習性?
今天這件事情的做法,從最一開始就是英雄的問題了。
你不能打著名義說找人來一起玩,然後開出一個時薪可能一百都不到的工作,徵求有意願
的人。
就算是準備要去當兵的人也不能受到如此的對待。
用邏輯思考,你寒暑假去學校圖書館應徵工讀生,學校會開給你一個低於勞基法最低時薪
的薪水?
要用這個名義可以,你就要把你應徵的人真的當成是朋友一樣一起玩,就算不給薪水也無
所謂,但他就沒有義務一定要配合你今天想幹嘛就幹嘛,要去哪裡拍片就要準時現身扛攝
影機,幫你做特效之類的。
打著像朋友一起遊玩還有吃有拿的大旗,結果實際應徵的是時薪不到一百的助手工作,這
樣難道不是一件很過份的事情?
英雄的影片也有提到,他只是一個人,不是一個企業,不應該受到勞基法這種事情的指責
。
當然這沒有錯,但不能因為你不是工作室,只是一個雙方協議,就能如此拿著找遊玩夥伴
的大旗進行近乎欺騙的行事,這種行事風格只會讓人看清覺得很反感而已。
我們觀眾都只是外人而已,英雄跟四城的協議說穿了真的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但事情既然爆開來了,英雄真的應該好好想想他這樣做是對還是錯?
或許英雄的出發點真的是想找個人來一起玩順便幫忙攝影。
但這個出發點的你就不能有影片中那種員工怎麼睡比老闆晚的心態。
人家來應徵只是幫忙你英雄,影片的收益是你自己賺走,不是說我有給一萬元你就是我的
員工凡事都要配合。
看這個頻道也兩年有了,從一開始的遊戲王到nerf系列到後來的冒險等等。
英雄絕對不是有惡意故意這樣做的人。
只是在他的思考邏輯裡面他只認為他是對的,他給別人這樣是很好的,但他沒有想過他這
樣子的想法在別人的眼裡到底是對還是錯。
或許從英雄自己影片裡曾經說過的家裡經濟有困難還把車子賣掉,還有在家樂福打工等等
,能看出他是個很吃苦努力的人。
但努力做事成功之後,還是要想想別人為什麼會有指責,這些指責難道都只是一昧的謾罵
批評而已嗎?
這篇文章沒有要貶抑英雄,或是幫四城發聲,四城應徵時的其心可議我們只是觀眾,看不
出來也無法有深刻的了解,但是一個每天看得40萬訂閱頻道,多少也能從中看出一點心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