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mmoon (sam)》之銘言:
: 今天我一個同學跟我聊天
: 他說他畢業要回南部擺攤 好像是賣吃的
: 我問他你是要自己顧還是請員工
: 他跟我說一開始他會顧 等到有穩定就找員工
: 我說可是這樣就多人力成本
: 他說我請一個員工一個月給他12000.一天做6小時.月休4天就好
: 我跟他說你這樣找不到人吧
: 結果他說怎麼可能找不到 我身邊一堆人都拿這樣
: 所以要開店是不是該去南部
: 這樣老闆就可以賺更多惹欸
先講結論:
你不要破壞南部行情
強者我親戚
在高雄賣吃
算很有名
40元 50元 60元
這樣賣
一個月可以淨賺快
200萬
他們給他們員工
一個月3萬元
沒有勞健保
沒在開發票
我要講的是
該給員工的就給吧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