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小弟長輩面臨都更
有機會去聊解一下,
其實老一輩的大都很想都更,
但是7成左右的住戶都是貧窮老百姓,
而且舊房不含雨遮陽台的坪數,
在這樣的情況下大約實用坪數是10坪左右。
10坪的空間還要住上3.4人。
如今經過權利變換,
因為這裡只經過初步了解,也沒辦法說得很詳細,
先把原坪數換算成現今的價值
最後再換成現在的坪數然後再扣掉公設,
這樣的情況下只剩不到7坪,
然後新成屋的圖面每間都是蓋15坪左右(含雨遮陽台),
然後政府再把建造成本當成共同負擔部分加諸在增購坪數上,
變成原住戶原本已經是窮人,
想拿回原住宅空間變得負擔加重(約一坪開價60~70萬),
之後還有新制的課稅還有管理費重重負擔。
原本想都更的原住戶都懼怕了。
更別談原本4.5樓蓋完變成11.12樓
政府把多的戶數拿去賣掉可以拿回多少,
我是覺得造價成本讓原住戶負擔有點......
(因為原住戶提供了土地)
這是小弟目前了解的情況,如有錯誤還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