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BMW警車飆到時速223公里 看著超速保時捷揚長而去
3.完整新聞內文:
公路警察局員警凌晨三點多開BMW警車在中山高林口路段巡邏時,目睹一輛保時捷跑車
高速飆車,員警開啟警示燈和警鳴器,並以指揮棒示意停車,但跑車未停,警車一度
開到時速223公里,追到保時捷平行時,車主又加速,把警車甩在後面。
公路警局事後根據車號查出許姓車主,依高速行駛危險駕駛、拒絕停車受檢逃逸,開
罰2萬1千元,車主不服,以警方僅憑行車紀錄器和目測就逕行開罰,打行政官司主張
撤罰。
法院審理時,勘驗警車的行車紀錄器,確認警車開到時速223公里,保時捷一加速,就
把警車甩開,警車根本追不上,法官以行車紀錄器也屬於科學儀器,紀錄的影像具客
觀性,認定車主高速危險駕駛,判裁罰無誤。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975870
5.備註:
開保時捷的應該可以出的起 21K 啦,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