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高職女不滿男友與國中女來往 揪眾教訓還扯衣讓她露胸
3.完整新聞內文:
張姓高職女生不滿男友與吳姓女國中生有互動,警告吳女後,認為兩人還是有聯繫,
竟找來另外3名少女一起動手教訓吳女,還將吳女洋裝扯下,讓她在深夜馬路旁露出胸
部;新北地檢署偵訊後,今天將張女依傷害罪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新北市中和區18歲張姓高職女學生外型亮麗,張女現任男朋友是另一名長
相可愛的14歲吳姓女國中生前男友,男生在與張女交往時,又不時與吳女保持聯繫;
張女得知後,曾向吳女警告「不要再跟我男友交談、傳訊」,吳女認為是男生主動找
她,覺得問題不在自己。
今年1月16日凌晨1時許,張姓女子帶著3名少女到吳女位於中和區興南路的住處,要
她出來講清楚,吳女一出門,就被張女等人拉扯頭髮、用安全帽毆打身體,過程中還
將吳女洋裝扯下,搶走吳女手機;吳女當時因未穿內衣,導致在馬路邊露出胸部,
過程均被路旁監視器拍下。
吳女受到頭部鈍挫傷、肢體多處擦挫傷等傷害,報警提告,指出張女當時還恫稱「我
不會只打妳一次,妳以為我這樣就會放過」、「妳信不信我會叫其他男生把妳幹一幹」
,對張女等人提告恐嚇、傷害等罪嫌。
警方循線找到張女與其他3名少女,因張女已滿18歲移送檢方偵辦,少女均移送少年
法庭;偵訊時,張女聲稱當時是在路邊「巧遇」吳女,不是刻意去教訓她,也否認故
意要拉下吳女衣服,讓她裸露身體,也沒有拍她裸體的照片,後來還有幫她擦眼淚。
檢察官認為,吳女指稱張女涉嫌恐嚇部分,因其他少女均證稱沒有聽到張女講這些
話,張女也否認,現場監視器畫面則沒有錄音,這部分只有吳女單一指出,恐嚇部
分認定罪嫌不足;至於傷害部分,因張女承認有動手,認定涉犯傷害罪犯行明確。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976494
5.備註:
好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