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
就立法規定蓋違建的水電工、鐵工、ox工...
參與蓋違建通通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這不是理所當然?
你在一間頂樓亂加違建造成整棟建築安全疑慮,
這不是公共危險罪什麼才是公共危險?
地主和施工者根本是共犯好不好,
更別說九二一還有1樓租客為了視覺寬敞,
乾脆把樑柱給拆的離譜行為。
政府每次都罰建商、建築師,
那之後建築物被亂搞政府為什麼永遠都不管?
只敢抓,這樣柯文哲也別說拆不完,
無良地主也找不到人蓋新違建,
哪還怕拆1間蓋2間永遠拆不完的問題解決不了?
我笑藍綠政客不敢啦!幹你娘!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02-10 13:08:00關公務員就最有效了
作者: twobug 2018-02-10 13:09:00
中肯
作者: pp9960 2018-02-10 13:10:00
先拆金山街違建給全國人看
作者:
tim9527 (是個肥宅)
2018-02-10 13:10:00民代啦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8-02-10 13:11:00根本亂來...本來竟是找主事的 哪有找底下領薪水的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8-02-10 13:11:00那裡是花蓮耶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8-02-10 13:11:00新竹斷層從新竹市區往東延伸到竹科 hen恐怖花蓮王被災民問到都不回答的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02-10 13:13:00這樣真的比較快 就算廠商正在施工也會自主停下
作者:
tokeep (巴爾的摩根費里曼)
2018-02-10 13:13:00爽拉.就報應壓.亂蓋活該.死不足惜
作者: ilovecim (煞氣的老屁孩) 2018-02-10 13:13:00
新竹震個六級,台灣會損失幾個博士
作者: duo0518 (Kira) 2018-02-10 13:15:00
工人在蓋的時候會知道他蓋的是違建嗎?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8-02-10 13:15:00這樣套用到各行各業 以後台灣勞工還誰要做事阿?
作者:
abakama (阿伯火燒厝為什麼不走)
2018-02-10 13:16:00我覺得很難。原因是工人多數是領日薪,案子完成就散工,你無法舉證所有施工人員,況且現在還有外勞跟黑工,你要怎麼管控?雖然法律規定施工人員一定要有執照,但取締不力,行同虛設。另外我認為你搞錯方向了,亂搞究竟是水電工、包商還是業主自己的意思,你要怎麼分辨? 我知道多數的工人都不會亂來,因為亂做對他們而言不會賺比較多,但對於建商、包商、業主就有很大的差別。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聽不想)
2018-02-10 13:41:00其實不是現有法規有問題,而是執法怠惰,罰誰都一樣
不會問清楚再施工? 你買到贓物說一句不知道就可以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