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210/1111787.htm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天氣寒冷有些人走路時會把手放進口袋取暖,但如果是騎機車的時候呢?近日網路上流傳一
張罰單,一名李姓男子上月25日騎機車時將手插進外套口袋,沒想到卻遭高雄市林園警分局
交通組開罰1萬2000元,這起事件也引起網友熱烈討論,事實上,在2016年台北市就有另一
名騎士因為同樣的原因挨罰。
有網友在臉書「桃園人桃園事.生活.分享.靠北.討論區」轉分享一張照片詢問,「現在政府
是合法搶錢嗎?手插口袋罰1萬2000元,闖紅燈卻罰1800元,實在不合邏輯。」只見照片中
的騎士將左手放進外套口袋,只剩下右手握著龍頭,旁邊還有其他用路人,這樣的行為雖然
不算罕見,但確實有可能造成危險。
而這張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的罰單其實是民眾向警方檢舉的,高雄市林園警分局交通組人員透
過行車紀錄器影像判斷,認為李姓騎士當天行經大寮區鳳林四路時確實只用單手騎車,屬於
危險的騎車方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開罰6000元到2萬4000
元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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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2016年台北也有一名機車騎士在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地下室時,同樣因為手插口袋
騎車挨罰,罰鍰金額也是1萬2000元。雖然有網友認為只是天冷縮手手就罰1萬2000元有點誇
張,但也有不少人認同警方的做法,「這樣子騎車萬一前面有突發狀況會來不及反應,直接
撞上去或是僅靠單手煞車,基本上就是『犁田』了。」
作者:
betkuz (正常人)
2018-02-10 19:01:00沒有錯,闖紅燈應該要1萬八才合理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歡小安寶)
2018-02-10 19:01:00是技術很差的才會覺得單手騎很危險吧單手騎個30 40左右,不懂有什麼危險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8-02-10 19:03:00
怕冷就戴手套
樓上標準預見其發生 確信其不發生者 刑法就愛抓你這
作者:
youare (林良)
2018-02-10 19:04:00單手騎車的 絕大部分是智障 也沒在看後照鏡 應比照酒駕
他x的騎在你後面的人看你左搖右晃無法超車的人才知道危險,真自私
作者: Chengzer 2018-02-10 19:05:00
手插口袋的確危險。但手插口袋罰12000,酒駕撞死人才關
作者:
SuperUp (( ̄▽ ̄#)﹏﹏)
2018-02-10 19:05:00應該直接吊照
作者: Chengzer 2018-02-10 19:06:00
應該都要重罰
作者: Chengzer 2018-02-10 19:07:00
樓上w大,你認為該怎麼用?說明一下吧?
你要說的是衡量性?衡量性是比較該手段的侵害與受益間的比例
作者: westhaown 2018-02-10 19:12:00
爽啦! 再單手耍廢啊!
作者: Chengzer 2018-02-10 19:38:00
w大,我的確是要說『不成比例』。但根據我查到的資料,『衡量性原則』的確是比例原則的一種。我並沒有用錯。如果你有不同見解的資料,也請提供一下資料來源吧~~
作者: sid300 2018-02-10 19:40:00
這違規罰款比例差太多 闖紅燈嚴重多了
你想講衡量性應該討論罰酒駕的利跟罰則多寡的比例 而不是另一項罰則的多寡與這項罰則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