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自稱館長「師伯」與館長互告公然侮辱 雙雙不起訴打平
3.完整新聞內文:
網路紅人「館長」陳之漢不滿周姓男子在網路直播時聲稱是他的「師伯」,又在Line
群組批評他「沉迷於網民的崇拜造神」、「狂妄自大跟一群腦粉害死他自己」;
「館長」在臉書回嗆陳是「武術騙子」,雙方互告恐嚇、公然侮辱、誹謗等罪,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兩人均無主觀犯意,皆處分不起訴。
不過,館長陳之漢提出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認定「狂妄自大」等言論已損害陳的
名譽,去年9月判周姓男子須賠償5萬元。
館長陳之漢提告指出,2016年12月,42歲周姓男子在「17直播社群平台」面對網友
提問,多次批評他及俱樂部,更稱「我是他(指陳)師伯」、「我去成吉思漢不用錢」、
「每天拿起來那根什麼奧林比亞桿,每天抱著那桿子那邊舔,你他媽的就會變阿諾史
瓦辛格是不是」、「不要輕信噱頭啦」。
陳表示,周還在LINE群組留言批他「沉迷於網民的崇拜造神」、「狂妄自大跟一群腦
粉害他自己」及稱「我從不打沒把握的仗」、「一出手一定要見血」等訊息,控告周
涉嫌恐嚇、公然侮辱、誹謗罪。
周反控「館長」在臉書、YouTube及媒體罵他是「騙子」、「武術騙子」,貶抑他的
人格,也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周出庭說,他跟陳之漢都曾被同位教練教過,才會脫口而出是陳的「師伯」,蘆洲館
的館長曾向他求教拳擊技巧,確實是他徒弟,奧林比亞桿部分,是向網友說明裝備,
並無批評成吉思汗俱樂部裝備的意思。
陳之漢則稱,詢問該名教練,對方稱周非協會成員,也不記得這個人;陳說「我不認
識周,但對方卻不斷對外放話顯示與他關係密切,想攀親帶故,我才會認為他是武術
騙子」。
檢方認為,周的用語雖粗俗或尖酸刻薄,但並非針對陳辱罵,而是向網友自稱去成吉
思汗不用錢,屬自抬身價言詞,難認有貶損館長;而陳已屬公眾人物、擁有高知名
度,「狂妄自大」為周抒發個人觀感的評論,縱使用字遣詞尖酸刻薄,仍屬可受公
評,恐嚇部分也不符合構成要件。
至於陳為捍衛自身名譽反駁回擊周,雖措辭強烈,主觀上也難認有妨害名譽意圖,因
此兩人均處分不起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80775
5.備註:
人紅是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