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11/1296501/
以為騎電動車不算酒駕 向女警炫喝2瓶高粱
3371出版時間:2018/02/11 11:44
雲林北港邱姓男子(49歲)昨在家喝酒,傍晚騎電動自行車出門,酒意上身,連紅燈也闖
過去,被對向警網活逮,酒測值達1.13毫克,不只收到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罰單,還被依《
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
北港派出所警員江奕陵、林佳燕昨傍晚巡邏,在北港義民、中正路口停等紅燈,見對向一
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警員將騎車的邱男攔下,依自行車闖紅燈告發,不料邱男向2名女
警「展氣魄」,坦言喝了兩瓶的高粱酒,見女警取出酒測器,馬上苦聲哀求,辯稱不知法
令規範。
北港分局長廖志明指出,電動自行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的一種,酒後騎乘就是酒後駕車,
因免考照、稅費且歸類慢車,已成為新興代步工具,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酒後不騎車
,以免被罰錢甚至上法院。(林靜盛/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