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之銘言:
: ※ 引述《skyoun (skyoun)》之銘言:
: : 但因為政府的不作為、公務員的怠惰 (未儘速拆除違建),所以造成人民權益的損失
: : 就......可以開始研究國賠囉!
: 國賠?
: 不只八卦版這幾十個沒事就出來說嘴的法律人,
: 連堂堂的 LAW版幾百個大律師,沒有一個贏過國賠,不信你去問!
: 法院判人民輸的大絕招在因果關係:
: 類型1 軍中虐待致自殺: #1PxuK7A8 (Gossiping)
: 「你之所以會死,是你自己殺自己的,跟那些軍士官沒有關係,
: 如果他們虐待你的時候,你當場暴斃,本院自然會替你伸冤。
: https://i.imgur.com/NHCT0re.jpg
: 何況台灣當兵被虐待的人滿地都是,但並沒有每個都自殺,
: 你選擇自殺,就是你個人的問題了。」
: 類型2 交通設施導致車禍:
: 車禍是車子撞你的,不是故障的紅綠燈砸到你 #1LGl8Qbm (LAW)
: 類型3 本案
: 人是被倒塌的建築物壓死的,不是被公務員的狗屁公文氣死的。
: https://i.imgur.com/uFzBIQ6.jpg
國賠是打民事吧...
然後他這份公文我不覺得有問題耶,內容點是行為人移送地檢署,
我猜陳情內容應該是有講到侵權的問題吧,
這當然是自己去打民事官司不是嘛?
至於文中說要打國賠,可能不太了解目前的違建處理方式,
依照現在流程都是查報後,確認違建者後發公文警告,因為案件量大,
所以都排入選擇裡面辦理,有人有提到為什麼不拆光,你也要看看每年編多少預算吧
真以為有人敢動這一塊,大家對於建築法規嚴重認知不足,
講最簡單的頂樓遮雨棚,基本上市面上的通通不合法,
去看看新北規定,為了防止漏水的遮雨棚除了要送審外,高度大概只有到腰間吧...
更別提一般室內裝潢都要送審,有幾個人知道,
很多事情實務上根本辦不道,像之前柯P在提賣房子之前都要建築師簽證沒有違建,
遭到建築師反彈,除了難以查證之外,還要背書,
我到是建議如果被檢舉違建確認之後,因為現實資源有限,
不然就強制要求註記在地上物或地籍謄本中,下一手的人絕對看得到這筆資料,
真出了事情也好釐清,不想被註記就乖乖拆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