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道輾逃犯的倒楣駕駛是他們「只想保護妻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8-02-13 01:04:26
※ 引述《cs61y527 (誠-實-念-佛)》之銘言:
: ※ 引述《wayne1027 (幹話百夫長)》之銘言:
: 每次看到這個都覺得很可悲
: 明明法律就立委豬公訂定
: 每次搞出一堆恐龍判決
: 大家都狂檢討檢察官跟法官
: 為什麼沒人檢討立委豬公?
: 這種保護妻小的過失致死已經不是第一次
: 上次還有一個護妻勒死小偷的也是被判刑
: 你有看到立委因為這個案件而想要修法嗎
: 沒有嘛
: 為什麼沒人去要求這些立委切腹?
: 做那麼久,貪是還沒貪飽嗎
: 麻煩做點事好嗎
爆料公社有民眾PO出當時影片了
看了之後心得是:駕駛屎定了~~~~~~
依照我國腦殘法官的看法,當時車速沒有很快
汽車駕駛不顧死者(通緝犯)的安全
明知死者攀附在車門,蓄意猛踩油門往前開(殺人故意)
造成死者摔落車道,進而被該車輾過導致死
沒有意外的話台灣法官一定判271「故意殺人」
還不是276過失致死
就算駕駛事後主張死者為通緝犯,
法官絕對會打臉,又不是警察又沒天眼通
在國道上怎麼知道死者就是通緝犯
而且就知道是通緝犯,通緝犯也是一條人命
人命跟是不是通緝犯毫無關係
結論:
刑事:駕駛準備過去牢裡洗屁股,蹲個幾年在出來
民事:家屬出來哭喊我兒子平常很孝順,準備和解金一千萬賠給通緝犯家屬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8-02-13 01:05:00
QQ
作者: DiMammaMia (DiMammaMia)   2018-02-13 01:05:00
你根本就是法官吧
作者: heavensun   2018-02-13 01:06:00
116的 成大法律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8-02-13 01:06:00
講講不用錢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8-02-13 01:07:00
這篇正解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2-13 01:08:00
鍵盤法官 讚 看起來國民法官又推不動了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8-02-13 01:09:00
除非遇到國民法官 但呵呵
作者: clever0705 (小卒)   2018-02-13 01:10:00
今天如果不是通緝犯而是被追殺的人 風向是?
作者: LEAFKEY   2018-02-13 01:12:00
可惜今天就是通緝犯,要編故事情境可以到夢裡慢慢來
作者: ddddd014 (宇瑞)   2018-02-13 01:13:00
感覺沒有殺人故意吧,不過傷害致死也夠重的
作者: mjsie ( )   2018-02-13 01:15:00
覺得風向會變的,請問你妻小坐後面,你會開門載他 ?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8-02-13 01:16:00
駕駛有說 當時外鎖沒鎖 車門被打開 是硬關起來的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8-02-13 01:20:00
駕駛的感覺不用去強調;現在是在講法官的感覺
作者: combo9527 (場外粉絲)   2018-02-13 02:03:00
現在就看輿論風向怎麼吹了 法官都會看一下風向的
作者: ihaji (愛戀東京鐵塔)   2018-02-13 02:49:00
幹!都被你揭底牌了!法官要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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