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酒後騎電動機車 酒駕送辦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212000528-260107
雲林縣北港鎮邱姓男子酒後騎電動機車,闖紅燈遭警方攔查,
酒測值達1.13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警方11日提醒民眾,
電動機車屬於動力交通工具,雖為慢車的一種,
但酒測值超過0.25毫克仍觸犯公共危險罪,有人還因此被罰了9萬元。
北港派出所警員江奕陵、林佳燕10日巡邏經過北港鎮義民路與中正路口停紅燈時,
見對向車道1輛電動機車闖紅燈,馬上攔查騎車的邱姓男子。
不料,邱男滿臉通紅、散發濃濃酒氣,還向2名女警「展氣魄」,
坦言在家喝了2瓶高粱酒,並表示騎電動機車沒酒駕問題,
闖紅燈是一時疏失,請員警放他一馬。
員警拿出酒測器並告知「騎電動機車一樣不可酒駕」,
邱男驚醒後表示不知法令規範,由於酒測值高達1.13毫克,
被帶回警所偵辦,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表示,騎電動機車若酒測值為0.15到0.25毫克,可處300至600元罰款,
超過0.25毫克即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前曾有民眾騎電動機車酒駕案例,
最後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籲民眾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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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男子常喝酒,多次被逮到酒駕,想找方法規避,
電動機車業者告訴他,酒後騎電動機車不違法,
王信以為真,花了3萬8000元買1輛專門酒後騎乘,以為從此「免疫」
不料酒後騎電動機車仍違法,氣得大罵︰「騙我的業者沒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