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反串啦
染HIV跟一般人外觀上根本看不出來
跟是不是病人有什麼關係
說愛滋不是病人的人在想什麼
一堆疾病外觀也看不出來啊
是不是也不要給付
要健保不給付 是個人的想法
但至少理由要合理 要邏輯要通吧
※ 引述《pudin2008 (布丁)》之銘言:
: 長期以來愛滋HIV一直被冠上汙名化
: 追根究柢就是健保局本身的歧視
: 認為感染愛滋就是病人
: 然而實際上根本不是
: 染HIV與一般人外觀上根本看不出來
: 只有健保局想歧視同志才會用健保給付名義仇視同志
: 我認為應該集合眾人之力,聯署廢除這健保局歧視條款
: 我們是甲甲,我們有人權,
: 我有工作賺錢,我想自付醫藥費
: 我不想給外界帶來異樣眼光
: 我不想去醫院給醫師藥師給歧視
: 一人一票支持聯署廢除健保給付愛滋用藥
: 大家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