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riveptt (strive)》之銘言:
: 一堆公務員說 國旅卡跟假有關 跟加班費有關
: 但細問發現 無論有沒有國旅 假都不會少 加班費或補休也不會少
: 那為甚麼公務員要說有關呢 硬凹 還是不懂?
: 有人可以解說一下中間認知的gap嗎
1.根據人事行政總處 "自己"寫出來的報告,內文明確記載
"自從推動國民旅遊卡之後,政府應支出加班費節省了幾十億元"
2.14天假當然不會少,只是 你用它,或是不用它,它在年底都會"一筆勾銷"
3.大多數的機關,尤其地方基層單位, 加班都只能
"補休" "補休" "補休"
不給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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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補休有期限,加班事實後 "六個月內不休"就自動消失了
沒有 "年底結算加班費"這種東西.
4.若一個公務員,連 "加班補休"都休不完,你要他怎樣休強制休假14天?
搭配上面提到的 1 跟 2.
就~~~被公務員雇主給吞了.
5.你休假或補休? 對啦....休啊,盡量休啊....
"反正你的業務,你的公文,回來還是靜靜躺在你桌子上,
不會有小精靈幫你處理消化"
不知道公務員多數是 責任制 嗎???
小考題:請問上面哪幾項,違反了勞動基準法?
A:1 B:2 C:3 D:4 E:5 F: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