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慘遭主管約會強暴 男友得知狠心分手
3.完整新聞內文: 出版時間:2018/02/14 00:00
OL與黃姓主管看完電影後,竟對方強脫褲子性侵。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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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30多歲OL,10年前慘遭公司黃姓主管約會強暴,因為需要薪水過活,
OL忍辱偷生的留在公司,但OL交往多年的男友卻無法諒解,為此要求分手,
讓女子近乎崩潰。
10年後,OL離開那個傷心地,打起精神好好過生活,
但卻從老同事那裡得知黃男又向其他女子伸狼爪,OL怨自己當初太軟弱,
害其他人受害,因此決定不再姑息,勇敢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依照相關證人的證詞,認定黃男涉有重嫌,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這起性侵案發生在2007年1月間,當時正值青春年華的OL,有個論及婚嫁的男友,
當時她在台北市一家公司任職,工作尚稱穩定,
唯一的困擾就是公司的黃姓主管有意追求她,但因她心有所屬,
又顧及對方是上司,不太願意撕破臉直接拒絕他。
有一次黃男邀請OL看電影,結束後黃男很紳士的開車載OL返回住處,
當天黃男藉故進到女子住處,並在聊天的過程中鬆懈女子的心房,
然後將她撲倒在沙發上,一隻手壓住她的雙手,另隻手則脫掉她的牛仔褲。
過程中,OL不斷的死命掙扎,哭求黃男趕快停止,但是任憑她怎麼扺抗,
黃男的手就像是黏在她牛仔褲上一樣,怎麼甩都甩不開,
黃男在成功脫掉OL的褲子後,性侵得逞。
事發後,OL打電話給直屬主管及幾名同事,告知遭到黃男約會強暴,
同時也傳簡訊給黃男,
「我沒有告你是我對你最大的慈悲」,
另一方面,OL也向男友坦白,將她被強暴的來龍去脈告訴男友,
原本以為誠實為上策的她,沒想到最後換來分手的結局。
OL怕工作沒了生活也成問題,因此忍辱偷生的在公司繼續工作,
直到找到新的工作後,OL才擺脫這個夢魘,重新過正常的生活。
2015年間,OL從老同事那裡聽到黃男又以相同手法追求另一名女同事,
並對該名女同事有不當舉動,她恨自己太軟弱,當時沒有提告,
才會讓其他人受害,因此決定不再姑息,去年間正式對黃男提告。
黃男到案後坦承當時有與OL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
但檢察官傳喚知情的前同事及OL的前男友,
確認OL在案發後曾泣訴遭到黃男強暴,還出現精神狀況不穩情形,
認定黃男涉有重嫌,依涉犯強制性交罪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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