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檢舉浮濫 小違規擬免罰
發布時間 : 2018年2月14日 AM 5點0分
【李姿慧╱台北報導】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讓警方疲於奔命,其中不少難以查證。交通部為解決浮濫檢舉,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將修法明訂檢舉人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另深夜紅線停車等輕微違規,經勸導後可免罰,但因檢舉案無法實施勸導,修法也放寬為可不予勸導就免罰,最快4月底前上路。
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或手機拍照錄影的交通違規檢舉案越來越多,更產出不少「檢舉達人」惡意檢舉,讓民怨連連,警方也疲於奔命。如去年底高雄一名正妹護理師因要上小夜班,為了自身安全,將機車臨停在醫院旁邊巷弄紅線上,卻被檢舉達人盯上,3個月內收到14張罰單,繳了8400元罰款。
1年檢舉169萬件
現行規定許多小違規經勸導後可免罰,譬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等,警方可經勸導程序後免罰車主,希望小違規用勸導代替舉發,推動微罪不罰,卻因民眾檢舉導致警方沒有勸導空間,讓檢舉凌駕在警方執法權上,也造成民怨不斷。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去年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高達169萬件,佔所有違規案16%,其中以檢舉違規停車最多,佔檢舉案60%,且有不少檢舉人是針對同一輛車重複檢舉。
沒具名警不受理
交通部預告將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交通違規案件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或有客觀事實無法執行勸導程序者,將可免經勸導程序就免罰。
另因民眾匿名檢舉只要事實具體明確,警方仍得受理,交通部修法也將增訂檢舉人應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有必要時得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若民眾匿名檢舉,經通知補正檢舉具名資料或到案說明,應配合辦理,若不具名或不到案說明,將可不受理檢舉。
交通部表示,該規定主要是為確保檢舉資料正確,防止亂檢舉案件,檢舉人應對檢舉事實負責,該法規預計預告14天,若期間沒有意見,最快4月底可以上路。
「有檢舉就要罰」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認為,台灣這麼小,人口擁擠,建立秩序最重要,違規處罰效果不彰,民眾只好一直檢舉,若有檢舉就應罰,且警察看證據處理就好,不要勉強檢舉人提供個資。
該新制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指出,「檢舉本該具名,一大堆報復心態亂檢舉的人,讓警方疲於應付,檢舉別人也要負責任,沒啥不好」「違規被檢舉,接罰單繳錢合理,檢舉人檢舉違規不能再匿名,也合理啊」。
另有網友認為,「違停就違停,該罰就罰,危險不會在深夜消失」,質疑「具名合理,但到案說明是哪招?傳喚、為難檢舉人,有沒有搞錯」。民眾陳佳玲說,最痛恨併排停車的違規行為,對機車騎士非常危險,若看到就會用手機拍照檢舉。
檢舉交通違規新制
●新制
.檢舉人須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
.必要時得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
.匿名檢舉不具名或不到案說明,可不受理
.輕微違規因客觀條件無法勸導,也可免罰
●輕微違規舉例
.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喇叭、未依標誌減速慢行
●上路時程
.最快4月底
資料來源:交通部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214/37933404/
連上12天浮濫 小違規擬免罰
輪班間隔8小時浮濫 小違規擬免罰
勞工過勞浮濫 小違規擬免罰
作者: mazii 2018-02-14 08:12:00
德政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8-02-14 08:13:00台灣價值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8-02-14 08:13:00民進黨最會的就地合法
作者:
iem2000 (愛一遍 2000年 )
2018-02-14 08:13:00抗議薪水低,大罪,有期徒刑
作者:
hoin (森森)
2018-02-14 08:14:00微醉不舉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8-02-14 08:15:00大違規時代來臨
作者:
OGC218 ( = =』)
2018-02-14 08:17:00給國庫 不好嗎
作者: tanby (tanby) 2018-02-14 08:17:00
沒人檢舉就不算違規啦
違規免罰???媽的智障出車禍因為違停撞死人要不要國
檢舉浮濫還有另一個角度可以思考,是不是部分交通法規
作者: chozenker (幽恨無人晤語) 2018-02-14 08:19:00
亂搞一通就是愛台灣啦推樓上 民進黨真是垃圾2.0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8-02-14 08:19:00終於有在做事了
作者:
teaball (茶球)
2018-02-14 08:21:00了不起
作者:
x0003 (鏡子)
2018-02-14 08:22:00跟毒蛋驗出標準提高、勞動極端案例合法化一樣把各種違規就地合法,以後還可以把交通違規數下降當政績沒看過這麼垃圾的政府,選票>>>>>人命
作者: integrand (月球上的人) 2018-02-14 08:23:00
追求下限的死老百姓 終於得其所哉
作者:
jab (Jab 滉)
2018-02-14 08:24:00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偉哉賀陳旦
作者:
x0003 (鏡子)
2018-02-14 08:24:00我本來以為裝瞎放著不管就是最爛的,竟然還有就地合法這招
作者:
sleepmilk (sleepmilk)
2018-02-14 08:25:00蠢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8-02-14 08:28:00警察便當可以加錢,民眾檢舉不應受理
作者: kathypig 2018-02-14 08:28:00
機車在人行道騎到要會車,政府視而不見
作者:
bh0527 2018-02-14 08:32:00到時小巷子違停一堆,救護車或消防車進不去就知道了
作者:
x0003 (鏡子)
2018-02-14 08:33:00過勞 毒蛋 交通違規 非法農舍,把違法變合法就是台灣價值?
作者:
javis3021 (javis_hung)
2018-02-14 08:39:00改成打爆110,警察不處理就換檢舉警察瀆職阿
作者:
josh17 (珍惜資源)
2018-02-14 08:40:00讚歎dpp
作者: bl00din (幻想體) 2018-02-14 08:43:00
警察要去幫擋抗議民眾 只好減輕其他勤務
作者:
zp01 (zp01)
2018-02-14 08:49:00DPP慣老闆解決問題的方法真的很有用
作者: losangeles9 (Kersh22) 2018-02-14 08:53:00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仍然是台灣 小違規就不是違規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8-02-14 08:55:00不可思議!所有的併排停車都是一下子 但都可能造成生命損失希望DPP政府可以強力執法 而不是搞甚麼微罪不舉 笑死人...
作者:
Kyo824 (Kyo)
2018-02-14 08:58:00出事提國賠吧
作者:
pool3690 (popfg)
2018-02-14 09:07:00媽的,鬼島就是鬼島
作者:
wowowa (拉拉拉)
2018-02-14 09:11:00我們不解決問題 我們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作者: oneloveone (ououyeeisme) 2018-02-14 09:20:00
農舍、違建、酒駕準備起飛了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8-02-14 09:38:00
不想罰就修法,放水只能讓人對法律更不尊重而已警方現是想教育民眾只要犯法的人夠多就無罪是吧
作者:
shinjr (sa sa )
2018-02-14 09:45:00巷弄合法違停,火災消防車都進不去好棒棒
作者:
Fackman (Aimerfan)
2018-02-14 09:47:00以後微醉也不要罰算了
作者:
loveoichi (π是除不盡的神秘!!)
2018-02-14 09:55:00違規就地合法,檢舉人反而被汙名為魔人,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