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被罰天經地義,微罪不罰,乾脆不要入罪。
二、問題解決不了,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三、如果一個地方交通常被檢舉,讓警察與裁罰人員疲於奔命,那政府應該去改善這裡的
交通,而不是解決檢舉人,更不該就地合法。
四、這種政策思維好像放到其他也很合適?攤販、鐵窗、違建、炒房、貪瀆......?
五、揪團幹壞事比較聰明?守法的小老百姓忍氣吞聲?
六、警察疲於奔命,那就增加警力啊!罰單收那麼多錢幹啥用的?
七、抱怨檢舉達人太多?標準8+9做壞事被檢舉還去打抓耙子的心態,有些老師還會叫小
孩少檢舉一點,眼不見心不煩。難怪現在課本不教「見義勇為」,教了還有人嫌沒什麼用
,只會拿來考試。
引述《rocephin (Roce)》之銘言:
: 交通檢舉浮濫 小違規擬免罰
: 發布時間 : 2018年2月14日 AM 5點0分
: 【李姿慧╱台北報導】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讓警方疲於奔命,其中不少難以查證。交
通
: 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或手機拍照錄影的交通違規檢舉案越來越多,更產出不少「檢舉達
人
: 1年檢舉169萬件
: 現行規定許多小違規經勸導後可免罰,譬如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
導
: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去年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高達169萬件,佔所有違規案16%,
其?
: 沒具名警不受理
: 交通部預告將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交通違規
案
: 另因民眾匿名檢舉只要事實具體明確,警方仍得受理,交通部修法也將增訂檢舉人應具
名
: 交通部表示,該規定主要是為確保檢舉資料正確,防止亂檢舉案件,檢舉人應對檢舉事
實
: 「有檢舉就要罰」
: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蔡中志認為,台灣這麼小,人口擁擠,建立秩序最重要,違
規
: 該新制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指出,「檢舉本該具名,一大堆報復心態亂檢舉的人,
讓
: 另有網友認為,「違停就違停,該罰就罰,危險不會在深夜消失」,質疑「具名合理,
但
: 檢舉交通違規新制
: ●新制
: .檢舉人須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
: .必要時得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
: .匿名檢舉不具名或不到案說明,可不受理
: .輕微違規因客觀條件無法勸導,也可免罰
: ●輕微違規舉例
: .深夜違規停車、車牌污穢、紅燈未及時停車導致車身超過停止線但前輪未進入、亂按
喇
: ●上路時程
: .最快4月底
: 資料來源:交通部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214/37933404/
: 連上12天浮濫 小違規擬免罰
: 輪班間隔8小時浮濫 小違規擬免罰
: 勞工過勞浮濫 小違規擬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