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連12天上班客運業遭保留 業界:恐難調度人力
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984798
勞基法新法將在3月上路,日前前預告50種情形、38個行業,約500萬名勞工可連續工作12
天,不過勞動部召開法規委員會討論,通過21種情形、16種行業,其他遭保留,其中包含
「時間特殊」的遊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對此,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
聯會秘書長謝界田表示,尊重主管機關,但擔心節慶疏運恐難調度人力。
據了解,勞動部今召開法規委員會討論,「時間特殊」的遊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
、市區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倉儲業、水電燃氣
業、加油站業,因預告時,接獲多個勞團、工會反對,暫時保留。
謝界田直言「一定會有衝擊」。他指出,過去7休1每周必須至少休假一天、缺乏彈性,每
逢世大運、燈會、清明掃墓等大型活動或連假期間,7休1讓排班窒礙難行,法規給予彈性
不代表休假減少或喪失,僅為調整休假日時間且可累積,並非一年365天都24小時這麼做
。
謝界田表示,若是保留,對於地方政府相關節慶,客運業者為疏運需求調度增班,將可能
因缺乏彈性導致排班被綁死,而對疏運造成衝擊,無法調度人力,將進一步瞭解勞動部的
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