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有益身心是太過了
但把大麻列為毒品真的毫無理由
但是一堆法盲,認為只要法律定義大麻為毒品
連大麻為什麼被列為毒品的歷史背景因素都不知道,
整天只會毒品毒蟲的喊的人
這種人,就是只能接受國家餵給他的資訊
沒有辨別是非能力,
最好的例子就是那些當年在袁崇煥身上吐口水的愚民
不過古代民眾資訊不發達,也怪不得他們
現在資訊俯拾即是,還要那麼法盲無知了
就毒品最大的三個定義
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來說
大麻都非常低,如果大麻要列為二級毒品管制
我認為 ptt 大概最少要三級
因為 ptt 的成癮性(每天都要上,不上全身發癢),
濫用性(克制不了發廢文,不斷看自己廢文的推噓文)
以及對社會危害性(肥宅看著ptt顆顆笑噁心程度不下麻味)
如果大麻算毒品,我真不知道為甚麼 ptt 不算毒品~
※ 引述《MotleyCrue (克魯小丑)》之銘言:
: 每次看到開放大麻就一大堆人說台灣民智未開
: 大麻有益身心、成癮度低、比菸酒好
: 應該開放
: 可是已故的台灣良心林杰樑醫師卻指出大麻的危害不亞於菸草
: 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 難道林醫師的醫學知識會比擁麻派的少嗎?
: 莫非擁麻派99%都是醫生呢?
: 大麻是不是真的有益身心啊?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