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umdahl (薛丁格的貓)
2018-02-15 13:05:05反正那是屋主的
想拆就拆吧
說古蹟不能拆
那條規定本來就很鳥
自己的東西被變成古蹟
不能賺錢就算了
還要出錢維護 又不是頭殼壞掉
當人家慈善事業
這鳥事誰想幹
你想幹通通都給你幹好了
維護費通通都你出
反正留著古蹟
看的到也吃不到
還要出錢維護
而且也賺不到錢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這種古蹟住起來也沒豪宅爽
不如都拆了 把東西都賣掉 蓋豪宅來住還比較爽
要留就讓那些想留的人合資把它買下來
買不下來就是你錢出的不夠多
沒錢還是惦惦就好 沒錢還想裝文青就別笑死人了
不想出錢但又要把人家的東西變成政府的根本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