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isp.cc/m/163-7gWH 這裡有篇文是法院流程,寫的很清楚。
J葛嗎 ~
告不告的成是一回事,基本上這幾天政論節目或是一些律師應該都會出來說:
不大可能成立。
事實上的程序是這樣的:
1.警察局做筆錄:會依人事時地物的程序問
這個ID是你本人嗎?發文時你在做什麼?在家還是學校公司上網?是不是你寫的?
你跟立委本人有什麼仇恨之類的沖三小罵他。
接著就叫你回家,等檢察官找你。
2.接著等檢察官開偵查庭,也是做差不多的事,這時會傳兩造到法院。
這種案件接著會問你要不要和解?
3.等起訴或不起訴書吧。 起訴的話就會正式開庭。(本肥肥也覺得不起訴機率高)
上法院是一件很煩的事情 如果你時間多就跟他耗吧,沒空就和解。
題外話:
肥肥覺得立委屬於公僕,自然有被評論的空間。
林立委呀,您看看前總統馬英九先生 被PTT罵的多難聽
啊馬先生有提告嗎?
嘖嘖
※ 引述《Orzer (按☯KMT)》之銘言:
: 林俊憲告了 鄉民收到通知書「聽說告20多人」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117/1280623/
: TT
: 立法院9日審議《勞基法》,有網友Silvemy在台大PTT上爆料,稱綠委林俊憲竟然在開會
: 時以平板電腦收看影片,對此,林俊憲指出「我錯了可以承認」,但不能抹黑他看盜版片
: ,表示一定會提告,而今日(17日)爆料網友指出他已經收到刑事局筆錄通知,並說「有發
: 祭品文的鄉民可以兌現惹,雞排記得多算我一份嘿」
: 立法院院會在9日時,「不斷電」處理《勞基法》部分修文修正草案,結果民進黨立委林
: 俊憲被網友發現,竟然在議場內看電影,還被其他留言網友質疑看盜版片,林俊憲駁斥自
: 己看付費看記錄片,並怪罪是國民黨立委廢話太多,打算要告網友。
: 而今天(17日)Silvemy在PTT八卦版發文指出,他已經收到刑事局筆錄通知,「綠色執政品
: 質保證,效率果然不在話下」,他也指出聽說委員順便告了二十多位,在臉書留言涉及人
: 身攻擊的網友,「有發祭品文的鄉民可以兌現惹,雞排記得多算我一份嘿。」(即時新聞
: 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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